各区卫生局,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市民营医疗机构协会:
根据《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为做好2013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报名
1.请各单位组织考生考生于2013年2月27日-3月15日期间登陆“国家医学考试网”(www.med126.com/wsj/)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及打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2.考生可以在网上报名期间自行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www.med126.com/wsj/)修改个人报考信息。修改完本人报名信息后,需重新打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
二、现场确认
1.时间:2013年3月18日-4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17:30,节假日除外)。
2.现场确认:考生按属地化原则报名及确认。
(1)香洲区、斗门区、金湾区卫生局和高栏港区人口计生和卫生局负责各辖区内发证医疗机构考生的现场确认。
(2)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中大五院、省中医院珠海医院负责受理本单位的考生报名,并于3月26日前到市卫生局统一现场确认;市卫生局发证的民营医疗机构的考生和万山区、横琴新区考生直接到市卫生局现场确认;高新区的考生由该区人口计生和卫生局统一收取报名材料,初审后报市卫生局现场确认。
(3)澳门卫生局负责澳门考生的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
3.全国医师资格考试、试点乡镇执业助理医师报名材料:按照省考区《2013年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材料整理装订及分类报送要求》提交材料,见附件1。
三、考试时间
1.实践技能考试时间:2013年7月1-15日
2.综合笔试时间:
执业医师:2012年9月14-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执业助理医师:2012年9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四、报名收费
2013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费用将由省卫生厅下发文件进行调整,考生于5月中旬通过珠海市卫生局网站(/)查询是否通过省卫生厅报名资格复审,复审合格的考生到原报名点领取交款通知单到银行缴费,凭《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票据》(原件)和准考证参加实践技能考试。
五、注意事项
1.珠海考点受理报名的考生范围原则上是在珠海市及澳门地区医疗机构工作的考生、台湾考生、外籍考生,户籍不限。
2.计生部门考生报名要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考生须由当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在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备注栏中加具“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
3.军队考生报名要求:军队考生须由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干部部门、后勤机关卫生部门审核,并在《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上签署“同意报考”的审核意见,并加盖政治机关干部部门、后勤机关卫生部门两个部门的公章。
4.请各位考生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及现场提交报名资料,逾期不予补报。各报名点地址及咨询电话:
(1)珠海市:香洲区教育路31号二号楼108室,2128360。
(2)香洲区:香洲区翠景路112号香洲区行政服务中心6号窗口,2516730(报名前及报名结束后),2656090(报名正式开展时)。
(3)斗门区:斗门区白蕉镇80号斗门区卫生局医政股,5510221。
(4)金湾区:金湾区办公中心19栋302室(金湾区卫生监督所),7793302。
(5)高新区:高新区唐家镇政府2楼205办公室,3629656。
(6)高栏港区:高栏港区南水镇祥环新村高栏港区人口计生和卫生局2楼,7268790。
5.相关报考要求、报名条件及报名材料装订要求,将根据国家卫生部或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相关文件更新。有关2013年医师资格考试最新通知请随时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 www.moh。gov。cn )及“珠海市卫生局网站”( www.zhhealth。gov。cn)查询。
附件:1. 2013年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材料清单;
2. 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证明;
3. 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时间及考核合格证明;
4. 2013年医师资格考试未备案考生情况说明;
5. 报考人员在岗声明;
6. 报考试点乡镇执业助理医师知情同意书。
珠海市卫生局
2013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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