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1年下半年珠海市继续医学
教育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珠海市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珠卫〔2008〕188号)的有关规定, 2011年下半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受理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的项目必须符合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要求,项目内容要符合“四新”、“三性”原则;举办项目单位要具备良好的办学条件(师资、场地、教材及教学管理等)。
每位项目负责人申报的项目不能超过2项;每个项目授予学分最多不超过10分。
二、申报程序
1.2011年下半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可按医疗卫生单位或市级学会(协会)进行申报,每个项目只能归口一处申报,医疗卫生单位或学会(协会)对项目进行初步审定、盖章后,统一报送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将组织专家对上报的项目评审后予以发文公布。
2.因市级继教项目网上申报系统尚未完善,2011年下半年市级继教项目暂不实行网上申报。
3.请各单位于2011年6月10日前将《珠海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请表》一式5份(A4纸双面打印),连同《珠海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汇总表》1份(单位填报,须交纸质及电子版,电子版汇总表发送至邮箱:ZH2128352@163.COM),加盖公章后报市卫生局科教科,逾期不予受理。
《珠海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请表》可直接在珠海市卫生局网上下载。网址:http://www.zhhealth。gov。cn。
4.未纳入2011年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将不授予市级继续医学教育学分。
5.在每个项目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将项目相关资料(小结、讲义、签到表、照片)报我局科教科。
附件: 珠海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汇总表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
单位:(盖章)
珠海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汇总表
单位 | 项目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举办时间(月) | 专业 | 学时数 | 授予学分 | 举办地点 | 项目负责人手机 |
此表采用打印方式,手工填写一律不予受理,可用Excel表格制作。
主题词:卫生 继续医学 项目 通知
珠海市卫生局办公室 2011年5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