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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7年市直机关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意见

江门卫生局:有关2007年市直机关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意见:江直纪发[2007]4号 关于2007年市直机关开展 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意见 市直各单位:   根据粤委办[2007]43号和江委办[2007]35号文件要求,今年的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强作风建设,勤政廉政为民”为主题,以“三服务两促进”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切入点,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优良作风教育、廉洁从政教育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

江直纪发[2007]4号

关于2007年市直机关开展
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意见



市直各单位:
  根据粤委办[2007]43号和江委办[2007]35号文件要求,今年的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强作风建设,勤政廉政为民”为主题,以“三服务两促进”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切入点,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优良作风教育、廉洁从政教育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分层次抓好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和警示教育。通过教育学习,筑牢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以良好的党风促政风、带动整个社会风气的好转,推进和谐机关建设。现就市直机关开展2007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学习内容和时间安排
  主要学习内容:江泽民、胡锦涛同志反腐倡廉重要论述;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精神及胡锦涛、吴官正同志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工作报告;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省纪委第七次全会精神及张德江、朱明国同志在省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工作报告;《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央《实施纲要》、省委《实施意见》、市委《实施办法》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法规制度摘编》;相关法律法规;正面典型先进事迹和反面典型案例剖析等。
  学习教育活动集中在7月至9月期间进行,分学习动员、联系实际查摆问题和整改检查总结三个阶段组织开展。各部门、单位要做好安排,确保学习时间和教育内容的落实。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把学习教育活动抓紧抓好。
  1、认真制定计划。各单位要根据上级纪委的工作部署,针对本单位实际,认真制定学习教育活动计划,把开展纪律教育活动与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实施纲要》、贯彻执行《规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和预防职务犯罪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安排,抓好重点,落实措施。并将教育活动计划(意见)于7月15日前报市直机关纪工委。
  2、抓好学习动员。各单位要专门召开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动员大会,传达贯彻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着重讲清学习教育的目的、意义,使大家明确今年的教育重点,处理好教育活动与工作的关系,提高对开展教育活动的认识,并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专题讨论。通过深入发动,把全体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市委的文件精神上来,集中精力搞好教育活动。
  3、加强组织落实。要切实按照活动计划进行,扎实抓好三个阶段的工作,保证教育学习的时间、内容、人员落到实处。开展学习教育活动要注意克服畏难和厌烦情绪,不要因业务工作忙而放松教育活动,不要搞形式、走过场。
  三、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学习教育活动。
  各部门、单位要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尤其是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学习教育,要注意区分不同对象,采取多种学习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活动。
  1、抓好党员理想信念教育。继续抓好“理想、责任、能力、形象”教育活动,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思想,深入学习《江泽民文选》特别是江泽民反腐倡廉理论,深入学习胡锦涛同志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论述。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理论成果教育和武装广大党员干部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2、抓好党员领导干部发扬优良作风教育。市直各单位要把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组织广大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大力倡导八个方面良好风气要求的工作措施》(江发[2007]6号)文件精神,在学习教育中要坚持“四个结合”:与继承、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作风教育相结合;与学习贯彻党章相结合;与深入开展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廉洁自律以及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相结合;与开展“三服务两促进”作风建设年活动相结合。各单位要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情况和执行中纪委八条严禁规定,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以整风的精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查找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着力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公仆意识。要求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在学习教育中要主动上一次辅导课,联系自身实际,谈心得体会,并撰写一篇学习心得体会文章。
  3、抓好各项反腐倡廉教育。一是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活动。继续推进“五进”活动,广泛开展特色鲜明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深化廉政文化建设,不断扩大反腐倡廉教育面,实现市委在《实施办法》中提出的“2007年廉政文化覆盖全市”的目标,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反腐倡廉意识,营造清正廉洁的社会风尚。二是深入开展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要大力宣传勤政廉政、作风扎实的正面典型,深刻剖析反面典型案件,深入开展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三是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创新教育形式和载体,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创造和参与热情,举办各类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在教育学习活动期间,市直机关纪工委将着重抓好四项工作:一是为纪检监察干部举办一场专题学习报告会;二是组织各单位对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进行自查;三是开展对国有企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进行检查;四是举办一场加强作风建设演讲比赛活动。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合理安排,把学习教育活动搞得有声有色。
四、加强领导,做好检查指导、宣传报道、总结汇报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领导,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单位“一把手”要率先垂范,带头学习,带头作辅导报告,带头参加教育活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纪检委员要求真务实,负起教育的责任,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确保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扎实开展。
  2、加强检查督促。市直机关纪工委将通过编印《纪律教育学习月专刊》、到基层调研了解情况等形式,对教育活动进行指导和检查督促。各单位要加强对所属单位、科室和党支部、党小组的教育活动进行指导、检查、督促和交流,在抓好规定动作,确保学习质量的同时,要搞好自选动作,结合实际整改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主动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突出特色,打造亮点,凸现成效。
  3、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各单位要及时总结推广和表扬教育活动开展得好的党组织和个人,对好的做法、经验要及时进行宣传报道,主动向市直机关纪工委报送信息材料。
  4、材料报送。教育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按照市纪委的要求,认真总结本单位开展教育活动的主要成效和做法,在9月25日前将教育活动工作总结分别报送市纪委和市直机关纪工委。
  市直机关纪工委联系电话:3272036
  电子邮箱地址:3272036@163。net



中共江门市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
 二〇〇七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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