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卫发〔2011〕9号
关于做好我州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卫生局,州直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卫办医管发[2010]208号,下载网址:http://www.moh。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hylfwjgs/s3582/201012/50206.htm)、湖南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湘卫医发[2011]30号,下载网址:http://www.hnyzgl。cn/show.asp?id=1001)精神,为做好我州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工作,提出以下具体工作意见,请抓好贯彻落实。
一、健全医师定期考核组织机构
州卫生局成立州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理委员会),负责全州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于州医学会,承担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和有关事宜的联络协调;组建医师定期考核州级专家组(成员名单见附件1),负责对全州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业务指导及州级题库的建立。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医疗机构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地、本单位的医师定期考核工作。
二、明确医师定期考核机构
医师定期考核机构由为其颁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指定。各县市卫生局要根据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和《湖南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以及《通知》精神,对自2007年以来已确定的本辖区医师定期考核机构进行梳理,进一步明确本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师定期考核机构,填写《各市州县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相关机构组建情况表》(见附件2),于2011年4月25日前逐级报我局医政中医管理科。各县市卫生局要特别重视按照有关规定不具备承担本机构医师定期考核工作资格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医师定期考核机构指定工作。
由我局颁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41所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我局已于2007年认定了医师定期考核机构,根据相关规定,我局对已认定的医师定期考核机构进行了调整,具备承担医师定期考核工作资格的有32所(见附件2),继续承担本单位的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医疗机构的延伸机构(分院、二门诊等)的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由其本部负责。
三、认真开展第三周期医师定期考核工作
根据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中“医师定期考核为每两年一个周期”的规定,我州已于2007年、2009年组织开展了两个周期的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将于今年组织进行全州第三周期的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医疗机构要按照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湖南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通知》有关规定要求,认真组织实施该项工作。各考核机构要于2011年7月20日前完成本机构承担的所有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医师的本周期考核工作,并于7月31前将考核结果(《医师定期考核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报委托其考核的卫生行政部门。
四、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为规范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卫生部委托中国医师协会启动了“医师定期考核信息管理系统”。省厅将在近期内组织全省相关人员进行学习,启动该系统进行医师定期考核的管理工作。各县市、各单位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本辖区医师定期考核机构的指定与本周期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并及时准确上报相关信息,建立完整的数据库。不上报或未及时上报信息的,视同未开展本周期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处理。
五、加强监督管理
各县市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考核机构要切实加强对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与实施,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制。除按照《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医师定期考核的监督管理外,各县市卫生行政部门要将各医疗机构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执行情况纳入对医疗机构的评审评价、校验及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将各执业医师参与医师定期考核情况及考核结果录入“医师定期考核信息管理系统”,并与个人绩效考核、晋升晋级挂钩。
州卫生局医政中医科联系人:蔡萌、陈秀豪
电话及传真:0743-8222306
电子邮箱:xh6410@163。com
附件:1、湘西自治州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委员会及所属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2、各县市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相关机构组建情况表
3、州卫生局指定的医师定期考核机构名单
4、医师定期考核情况汇总表
二O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主题词:医师定期 考核 通知
报:省卫生厅医政处
湘西自治州卫生局办公室 2011年4月18日印发
(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