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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2013年度中医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核考试工作方案

安阳医师考试网:河南省2013年中医师承和确有专长考试人员考评考试工作方案:河南省2013年度中医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核考试工作方案中医师承和确有专长考核考试,是对中医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是否具备参加全国医师资格考试资格的评价和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卫生部第52号令)和医师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制定考核考试工作方案如下:一、中医师承出师考试的条件、要求、报名程序(一)报名条件 中医师承人员符合

河南省2013年度中医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核考试工作方案

中医师承和确有专长考核考试,是对中医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是否具备参加全国医师资格考试资格的评价和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卫生部第52号令)和医师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制定考核考试工作方案如下:

一、中医师承出师考试的条件、要求、报名程序

(一)报名条件

  中医师承人员符合卫生部第52号令规定的基本要求,采取理论学习和跟师形式完成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大纲》规定的内容。学习满三年可申请参加中医出师考核考试,指导带教老师必须是在河南省范围内医疗机构合法执业的中医执业医师。

(二)报名程序

申请参加出师考试的师承人员,直接向指导带教老师所在地省辖市卫生局(中医管理局)、省直管试点县(市)卫生局(中医管理局)申请报名,受理部门初审合格后统一报省中医管理局复核。

省中医管理局对申请出师考试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复核,符合考试条件的,由省辖市卫生局(中医管理局)、省直管试点县(市)卫生局(中医管理局)提前10日发放准考证;不符合考试条件的,由省辖市卫生局(中医管理局)、省直管县(市)卫生局(中医管理局)向申请出师考试者说明理由。

在跟师学习期间,指导老师变更执业地点的,由最后执业所在地的省辖市卫生局(中医管理局)、省直管试点县(市)卫生局(中医管理局)填写审核意见。

(三)申请出师考试人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中医师承出师考核考试申请表》(附件1);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3、二寸免冠正面白色背景半身照片4张(含电子版,jpg格式,省辖市卫生局也可统一采集);

4、高中学历或高中同等学力证明;

5、指导老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者经核准其指导老师执业的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出具的从事中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证明;

6、经公证部门公证的《中医师承关系合同书》(附件2)

7、省中医管理局规定的其它材料。

上述资料在报名时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二、中医确有专长人员考核考试的条件、要求、报名程序

(一)报名条件

1、依法从事中医临床实践5年以上,临床实践时间截止日期为2013年6月30日;

2、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中医诊疗技术。

临床实践是指取得有效行医资格人员从事的中医医疗活动,或者未取得有效行医资格人员在中医执业医师指导下从事的中医医疗实习活动,其中包括乡村医生和医疗机构中跟师实习人员等。

(二)报名程序

1、申请中医确有专长考核考试的人员,按照户籍所在地,向所在区(县、市)卫生局(中医管理局)(不含省直管试点县(市),下同)提出申请,区县卫生局初审合格后报省辖市卫生局(中医管理局)复核。

2、省辖市卫生局(中医管理局)对申请中医确有专长考核考试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县(市、区)卫生局(中医管理局)提前10日发放准考证;不符合考试条件的,由县(市、区)卫生局(中医管理局)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3、省直管县(市)辖区内申请中医确有专长考核考试的人员,按照上述程序向所在县(市)卫生局(中医管理局)提出申请,省直管县(市)卫生局(中医管理局)负责初审和复核。符合条件的提前10日发放准考证;不符合考试条件的,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三)需提交的材料

1、《中医确有专长考核考试申请表》(附件3);

2、本人身份证明;

3、二寸免冠正面白底半身照片4张(含电子版,jpg格式,省辖市也可统一采集);

4、申请人所在地县(区)卫生局出具的证明其依法从事中医临床实践5年以上的材料(见附件4、5);

5、两名以上当地(区县内)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出具的证明其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中医诊疗技术的材料(见附件6);

6、省辖市卫生局(中医管理局)、省直管试点县(市)卫生局(中医管理局)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三、考核考试形式及合格标准

(一)考试形式

1、考试组成:出师考试包括临床实践技能考试和综合笔试;确有专长考试包括临床实际本领考试和综合笔试,其中临床实际本领考试由临床实践技能考试、居民和患者评议评价2部分组成。

临床实践技能采取基本操作考试与临床答辩的方式,分两站进行,基本操作考试为10分钟,临床答辩为20分钟,每站2名中医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执业医师作为考官进行执考,主考官须具备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

2、命题分工:临床实践技能考试由承担考务的省辖市卫生局(中医管理局)负责组织命题、组卷。确有专长人员的居民和患者评议评价方式由考生所在省辖市卫生局(中医管理局)、省直管试点县(市)卫生局(中医管理局)根据本文要求执行。

中医师承出师考试和中医确有专长考试的综合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由省中医管理局负责统一命题、组卷、评卷。具体考试内容、标准、大纲及办法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考试实施方案和考试大纲执行。

(二)中医师承出师考核考试合格标准

1.临床实践技能考试满分100分,达到60分为合格,成绩2年有效;综合笔试满分300分,达到180分为合格,成绩当年有效;

2.临床实践技能考试合格方能参加综合笔试,临床实践技能考试和综合笔试均合格者,为出师考核考试合格。

出师考核考试合格人员,颁发全省统一印制的《中医师承出师证书》。

    (三)中医确有专长考核考试合格标准

1.临床实际本领考试满分100分,达到60分为合格,成绩2年有效;综合笔试满分300分,达到180分为合格,成绩当年有效;

2.居民和患者对确有专长人员技术专长的评议评价,70%以上的居民和患者有疗效的,为合格;

3.临床实际本领考试和居民患者评议均合格者,方可参加综合笔试,临床实际本领考试、综合笔试和居民患者评议均合格者,为确有专长考试合格。

中医确有专长考核考试合格的,颁发全省统一印制的《中医确有专长证书》。

2012年参加中医确有专长实践技能考核合格人员名单另发。

(四)证书的使用

获得《中医师承出师证书》或《中医确有专长证书》的人员可以参加全国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程序按照《河南省卫生厅、河南省中医管理局关于取得《中医师承出师证书》《中医确有专长证书》人员参加医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豫中医〔2010〕32号)规定执行。

《中医师承出师证书》或《中医确有专长证书》不作为有效行医证件使用。

四、考务组织及考试地点

中医师承和确有专长考核考试的考务组织、保密、试卷接运、考场安排、巡考等事项与2012年医师资格考试考务组织管理相同,按照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和综合笔试的考务组织程序安排各项考务工作。

考试地点设在开封、洛阳、新乡、漯河4个省辖市,4个省辖市卫生局承担考务的组织工作,考生具体考试地址以准考证标注的地址为准。

五、时间安排

(一)考生报名时间

2013年6月5日开始,2013年6月20日截止。

(二)报名资格复核时间

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于2013年6月25日前完成中医确有专长考核考试报名人员资格复核,并将具备参加中医确有专长考核考试资格的人员名单及考生照片电子版报省考核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附件7),同时向承担考务工作的省辖市卫生局移交人员名单、考生照片电子版及纸质版(3张)。

省考核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3年6月25日前,将具备参加中医师承考核考试人员名单反馈至各省辖市卫生局(附件8)。

(三)实践技能考试时间

2013年7月25日至7月28日,各地必须于2013年7月25日开始考试。

(四)综合笔试时间

中医基础知识:2013年10月12日上午9:00—11:30

中医专业知识:2013年10月12日下午13:30—16:00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卫生局(中医管理局)提前10天发放综合笔试准考证。

六、报名收费标准

按照《河南省卫生厅、河南中医管理局关于调整医师资格考试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分配比例的通知》(豫卫规财〔2009〕120号)规定,考生报名费为225元/人,省、市报名费用比例标准另行规定。

七、职责分工

河南省中医师承和确有专长设置考区、考点两级考务管理层级。

(一)考区(省考核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相关部门组成)

根据本实施方案和《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大纲(试行)》,负责中医师承、中医确有专长综合笔试的命题、组卷、评卷工作,负责考务管理系统的开发和管理,负责证书的印制;确定中医师承出师考核考试和中医确有专长考核考试的考试具体时间,考试工作开始前在全省进行公告;受理申请参加出师考核考试人员的报名复核工作;指导巡查各考点组织实施得出师考核考试和确有专长考核考试情况;处理、上报出师考核考试和确有专长考核考试期间发生的问题;对全省出师考核考试和确有专长考核考试情况进行分析,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提交年度考试结果统计分析报告。

(二)考点(设在省辖市,由省辖市卫生局(中医管理局)及相关部门组成)负责制定本辖区确有专长考试考务管理具体措施,向辖区内公告出师考核考试和确有专长考核考试时间;负责实践技能考试的命题及技能、综合笔试的考务组织和管理工作。

(三)根据各地考生实际数量和效率原则,全省考试的组织在开封、洛阳、新乡、漯河4个地市设置考点,不设置考点的省辖市和省直管试点县(市)要将审核合格的中医确有专长人员信息汇总及照片移送组织考试的考点。考生按照准考证标注的时间到考区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考核,考点设置及所辖考生区域范围见附件9。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中医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核考试是评价中医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是否具备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资格的评价和考试,是中医人才教育的重要途径之一。此项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各省辖市卫生局(中医管理局)、省直管试点县(市)卫生局(中医管理局)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按照规定和要求,认真组织,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严肃纪律,明确责任

师承和确有专长考核考试关系到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关系到中医药从业人员的切身利益,各地要严肃纪律,明确责任,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

对违纪考生,要严格按照《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卫生部第52号令)规定进行处罚。对违反本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  1、中医师承出师考核考试申请表

2、中医师承关系合同书

3、中医确有专长考核考试申请表

4、中医确有专长考试人员临床实践证明表

5、中医确有专长人员评议评价推荐表  

6、中医确有专长考试人员诊疗技术证明推荐表

7.河南省中医确有专长考核考试报名汇总表

8、河南省中医师承出师考核考试报名汇总表

9.考点设置分布表

有关相关表格请与安阳市卫生局中医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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