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卫办〔2009〕57号
各区卫生局、有关医疗保健机构:
为加强我市妇幼保健队伍的专业技术能力建设,强化服务意识,进一步提升全市区级妇幼保健机构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经研究决定,于近期开展区级妇幼保健机构母婴保健技能大练兵和竞赛活动,现将《武汉市母婴保健技能大练兵和竞赛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五月四日
武汉市母婴保健技能大练兵和竞赛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强化妇幼保健机构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妇幼保健队伍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妇幼保健服务需求,现制定武汉市母婴保健技能大练兵和竞赛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母婴保健技能大练兵和竞赛活动,在全市妇幼保健队伍中掀起“学理论、比技术”的热潮,使全体妇幼保健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知识得到强化,技术操作水平和综合服务能力得到提高。通过竞赛活动,加强妇幼保健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选拔业务尖子和行业标兵,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为全面提高我市妇幼保健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有效降低孕产妇及婴儿死亡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而努力。
二、活动步骤
(一)开展母婴保健技能大练兵活动(2009年5月1日-2009年8月31日)。各区卫生局组织区妇幼保健机构人员,集中开展母婴保健知识的学习和实践技能操作大练兵活动。
(二)技能竞赛初赛(2009年9月1日—9月30日)。各区卫生局组织选拔赛选拔3名成绩优异者,推荐参加全市母婴保健技能竞赛决赛。
(三)技能竞赛决赛(2009年10月)。市卫生局将组织全市母婴保健技能竞赛决赛,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活动安排
(一)竞赛人员
推荐参加全市竞赛活动的选手应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我市妇幼保健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一年以上。
(二)竞赛形式
包括技能操作比赛和理论知识两部分。技能操作比赛现场进行,比赛项目从备选项目中抽取,依秩序参加操作比赛,专家现场评分。理论知识为笔试,考试时间为1.5小时,题型分为填空题、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四种形式,理论知识答卷现场封存,由市卫生局组织专家统一进行阅卷。
(三)竞赛内容
1.理论知识:以全国高等医药院校教材《妇产科学》、《儿科学》、《妇幼保健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为主要内容。
2.技术操作比赛备选项目:产前检查、母乳喂养、心肺复苏、正常分娩助产、新生儿窒息复苏、异常分娩和臀位助产术。
(四)成绩评定及评奖办法
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均采用百分制。各选手比赛成绩由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部分组成,理论知识成绩和技能操作比赛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依成绩高低评出竞赛名次。
(五)奖励办法
竞赛分设个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其中一等奖2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3名,其余为优秀奖;对获奖者,市卫生局将颁发获奖证书,并给予通报表彰。
四、工作要求
(一)市卫生局负责全市母婴保健技能竞赛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妇幼保健专家负责制定竞赛标准,对竞赛活动进行专业技术指导和评分,以保证竞赛的学术质量。市妇幼保健院负责对区级母婴保健技能大练兵活动的技术指导和全市竞赛活动的具体实施工作。
(二)各区卫生局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结合妇幼保健机构体系建设工作,认真组织母婴保健技能大练兵活动,进一步加强妇幼保健机构人员的理论知识、操作技术和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升妇幼保健人员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要本着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认真组织区级母婴保健技能竞赛活动,选拔和推荐理论知识扎实、操作技术规范的优秀选手参加全市竞赛,并于9月30日前,将3名参赛选手报名表(见附件)报市妇幼卫生项目管理办公室(电话:82433127,邮箱:whfyxmb@tom。com)。
(三)各区妇幼保健机构要从加强机构内涵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出发,积极组织机构妇幼保健人员参加此项活动。要制定母婴保健技能大练兵的工作方案,针对妇幼保健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妇幼保健人员开展母婴保健理论知识学习,努力提高妇幼保健人员的理论知识和技术水平。同时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工作,不断强化妇幼保健人员服务意识,为辖区妇女儿童提供更加优质的保健服务。
联 系 人:付旻 林云燕
联系电话:82770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