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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关于印发武汉市第十七届职业技能大赛执业医师比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武汉医师考试网:市有关印发武汉市第十七届职业技能大赛执业医师比赛实施方案的公告:武卫〔2011〕140号各区卫生局、市直医疗单位、武汉医务工会成员单位、厂矿企业医院:根据市总工会、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市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关于举办武汉市第十七届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武工〔2011〕21号)精神,现将《武汉市第十七届职业技能大赛执业医师(中医、西医)比赛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广泛发动、精心组织、认真准备,积极做
武卫〔2011〕140号
各区卫生局、市直医疗单位、武汉医务工会成员单位、厂矿企业医院:
根据市总工会、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市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关于举办武汉市第十七届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武工〔2011〕21号)精神,现将《武汉市第十七届职业技能大赛执业医师(中医、西医)比赛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广泛发动、精心组织、认真准备,积极做好技能大赛的组织工作。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武汉市第十七届职业技能大赛执业医师
(中医、西医)比赛实施方案
为促进我市医疗卫生单位执业医师技术水平和业务素质的提高,推动全市医疗卫生工作的发展,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根据武汉市总工会、中共武汉市委宣传部等7个部委局联合发文《关于举办武汉市第十七届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武工〔2011〕21号)文件精神,经市卫生局研究决定在全市卫生系统组织开展执业医师技能大赛活动。特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参赛人员范围
武汉市辖区内,经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各种所有制形式的医疗机构中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从业的医生,均可报名参加武汉市第十七届职业技能大赛执业医师(中医、西医)比赛。
二、比赛专业和评分
武汉市第十七届职业技能大赛执业医师(中医、西医)比赛分为两个专业进行,一是执业医师中医专业;二是执业医师西医专业。
这次大赛是由个人代表参赛单位进行的比赛,分应知(医德医风知识和临床医师理论知识)和应会(技术操作)两大部分。应知部分采用闭卷笔试方式,应会部分统一进行实际操作。评定成绩按百分制计。大赛领导小组组织政治素质好、专业能力强的医疗专家出题、阅卷和评审,应知部分考试成绩优胜者才能进入应会部分考试。总分按照医德医风有关知识考试成绩占10%;理论考试成绩占50%;技术操作成绩占40%计算。总分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向低依次进行排序。总分相同时以应知考分高者优先;总分差别未超过1分时名次并列。
三、比赛内容
武汉市第十七届职业技能大赛执业医师(中医、西医)比赛的内容分为两部分——即理论考试部分(应知考试其中包括医德医风有关知识、临床医师理论知识)和技术操作部分(应会考试)。
(一)理论知识考试。
1.医德医风有关知识考试内容包括“三好一满意”等。
2.中医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理论知识内容。
参考资料为:2009年版中医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大纲(人民卫生出版社)。
3.西医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理论知识内容。
参考资料为:2009年版临床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大纲(人民卫生出版社)。
(二)技术操作考试。
1.执业医师(中医):2009年版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临床中医师实践技能应试指导(人民卫生出版社)。
2.执业医师(西医):2009年版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临床医师实践技能应试指导(人民卫生出版社)。
四、实施步骤
武汉市第十七届职业技能大赛执业医师(中医、西医)比赛分为选拔赛、决赛两个阶段。
(一)选拔赛阶段(6月30日—7月31日)。
由各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市属医疗单位、武汉医务工会成员单位及企业医院按照《武汉市第十七届职业技能大赛执业医师(中医、西医)比赛实施方案》的规定和要求,组织本区局、本单位各级医生学习医疗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进行各种形式的选拔赛,根据选拔赛成绩和平时业务素质考核的情况,按分配名额(见附件1)择优推荐数名选手参加决赛。
(二)决赛阶段(8月1日—9月10日)。
决赛分为两步进行。
第一步:理论知识比赛即医德医风和执业医师理论知识考试根据参赛选手成绩,中医前50名、西医前120名,进入下一轮比赛。
第二步:执业医师实践技能比赛。
五、奖励办法
依据各单位组织情况和参赛选手的决赛成绩,确定全市执业医师技能大赛奖项。
(一)在大赛决赛中获得第1名(中医、西医)的选手,报请市人民政府授予“武汉市第十七届职业技能大赛技术状元” (以下简称“技术状元”)称号,对获得“技术状元”称号的优胜选手,在符合相关综合条件的基础上,经所在单位申报,由市总工会、团市委考核认定,可分别授予“武汉五一劳动奖章”、“杰出青年岗位能手”称号。
(二)大赛决赛中获得第2—10名(中医、西医)选手,报请市人民政府授予“武汉市第十七届职业技能大赛技术能手”称号。
(三)大赛决赛前3名(中医、西医)选手,凡符合申报全市技术能手条件的,可获市人民政府年度评选表彰的“武汉技术能手”申报资格。
(四)大赛决赛中获前10名(中医、西医)的优胜选手由各选派单位参照市总工会奖励标准(武工〔2011〕21号文)给予奖励(第1名4000元,第2名3000元,第3名2000元,第4-10名1000元。)。
(五)获大赛决赛第1名(中医、西医)的选手单位和获名次总数最多的单位,报请市人民政府命名为“武汉市第十七届职业技能大赛优胜单位”荣誉称号。
(六)对大赛决赛中表现突出的优秀组织单位和优秀组织工作者,报请市人民政府给予表彰。
六、组织领导
(一)组织领导:为确保全市执业医师技能大赛活动顺利开展,成立武汉市第十七届职业技能大赛执业医师(中、西医)比赛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武汉市执业医师技能大赛活动的组织实施。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林国生 武汉市卫生局局长
副组长:刘国庆 武汉市卫生局纪委书记
金建年 武汉市卫生局巡视员
成 员:马黎汉 武汉市卫生局工会主任
魏 力 武汉市卫生局办公室主任
陈诗亮 武汉市卫生局医政处处长
郑 云 武汉市卫生局中医处处长
罗时珍 武汉市卫生局政策法规与卫生监督处处长
张兆仁 武汉市卫生局农村卫生处处长
刘毅俊 武汉市卫生局妇幼与社区卫生处处长
袁英红 武汉市卫生局党务综合处处长
王 滨 武汉市卫生局纪委监察室主任
杜 娟 武汉市卫生局财务处调研员
黄建昌 武汉市卫生局中医处副处长
付 旻 武汉市卫生局医政处副调研员
宋 雪 武汉市卫生局工会副调研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
主  任:马黎汉
成 员:宋 雪
办公室设在武汉市卫生局工会,办公电话:82770480。
七、工作要求
(一)各区卫生局、市属医疗单位、武汉医务工会成员单位及企业医院要高度重视,广泛发动,精心组织,认真准备,进一步激发广大医务人员的参赛热情,迅速掀起学业务、练技术的良好氛围。
(二)各参赛选手应会考试时应统一着医务人员工作装,自行准备隔离衣、帽子、口罩、听诊器等物品。
(三)参赛者需填写“武汉市第十七届职业技能大赛选手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二份,一寸免冠照3张(其中2张贴在报名表照片处,1张贴在登记表空白处)。
(四)各参赛单位务必于2011年7月15日前将参赛选手“报名表”报大赛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武汉市卫生局工会)。
(五)应知报名费:60元/人   应会报名费:100元/人
联 系 人:宋 雪  何 花
联系电话:82770480
附件:1.武汉市第十七届职工技能大赛执业医师(中医、西医)比赛名额分配表
   2.武汉市第十七届职业技能大赛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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