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卫生部、人事部关于下发〈具有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认定医师资格及执业注册办法〉的通知》(卫医发[1999]第319号)等有关规定及《省卫生厅关于妥善解决医师资格认定有关遗留问题的通知》(鄂卫函[2010]666号)要求,经个人申报、逐级审核及省卫生厅组织专家评审,襄阳市秦明妮等23名同志符合执业医师资格认定的有关规定和条件,拟同意秦明妮等23名同志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12年6月20日至7月2日。
广大干部群众对公示人员如有异议,请于7月2日前将有关情况反映至:
襄阳市卫生局 联系人:张波 电话:3511363
枣阳市卫生局 联系人:张东风 电话:18972060913
宜城市卫生局 联系人:龚开东 电话:4212050
南漳县卫生局 联系人:陈平 电话:5234083
保康县卫生局 联系人:魏启军 电话:5812100
老河口市卫生局 联系人:袁玉文 电话:8306397
襄州区卫生局 联系人:闫明媚 电话:2823680
特此公告。
附件:拟认定通过人员名单
襄阳市卫生局
201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