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实施办法》(辽卫函字【2008】26号)和《关于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考务管理工作的通知》(辽中医字【2008】9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2009年大连市确有专长考核报名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报名时间:2009年6月1日至2009年6月5日二、报名地点:户口本所在区市县卫生局医政科三、报名条件:1、依法从事传统医学临床实践5年以上;2、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传统医学诊疗技术。四、报名时应当提交的材料:1、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申请表(《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申请表》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www.satcm。gov。cn)下载使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二寸免冠近期正面半身彩色照片2张;4、申请人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其从事传统医学临床实践年限的材料(详见附件一);5、两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出具的证明其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传统医学诊疗技术材料(详见附件二);五、临床实际本领考核时间:2009年7月11、12日(暂定)六、综合笔试时间:2009年8月8、9日(暂定)七、考核内容和方式:详见附件三:《辽宁省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八、其他考核相关事宜请定期登录大连市卫生局政府网站(www.wsj.dl。gov。cn/index.asp)查询。 大连市卫生局 2009年4月17日附件一和附件二在通知附件中下载附件 三: 辽宁省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实施方案(试行) 根据《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卫生部令第52号)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考核性质 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以下简称出师考核)和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以下简称确有专长考核),是对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是否具有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资格评价和认定。 二、考核方式 (一)出师考核包括临床实践技能考核和综合笔试;确有专长考核包括临床实际本领考核和综合笔试。 (二)出师考核的临床实践技能考核,采取基本操作与临床答辩的方式;确有专长考核的临床实际本领考核,采取基本操作、临床答辩、居民和患者评议评价的方式。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的综合笔试,均采取闭卷考试方式。 三、考核内容 (一)临床实践技能(临床实际本领)考核范围 1.出师考核(临床实践技能) (1)基本操作 中医四诊、针灸、推拿、拔罐、常见急症针灸技术应用等中医临床技术。 (2)临床答辩 ①中医基本理论知识(含中医经典有关内容); ②中药的功效、应用、用法用量、使用注意等基本知识; ③中医临床常用方剂的功效、主治、组方原则、配伍意义、临床应用等基础知识; ④对指导老师学术思想、临床经验和技术专长的掌握水平以及应用能力。 2.确有专长考核(临床实际本领) (1)基本操作 ①中医四诊、针灸、推拿、拔罐等中医临床技术; ②中医独特诊疗技术。 (2)临床答辩(临床答辩结合本人专长) ①与专长有关的中医基本理论知识(含中医经典有关内容); ②与专长有关的中药的功效、应用、用法用量、使用注意等基本知识; ③与专长有关的中医临床常用方剂的功效、主治、组方原则、配伍意义、临床应用等基础知识; ④中医独特诊疗技术的掌握与临床应用水平。 (3)评议评价 选30名居民和30名患者对确有专长人员技术专长进行评议评价。 (二)综合笔试测试范围 1.出师考核 (1)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及中医经典著作等相关知识; (2)中药的功效、应用、用法用量、使用注意等基本知识; (3)中医临床常用方剂的功效、主治、组方原则、配伍意义、临床应用等基础知识; (4)临床常用腧穴的定位、主治、刺灸法、临床应用等基本知识;针灸科常见病证的辨证、治法、处方、操作等知识; (5)中医内、外、妇、儿科常见病证的病因病机、理法方药等知识。 2.确有专长考核 (1)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及中医经典著作等相关知识; (2)中药的功效、应用、用法用量、使用注意等基本知识; (3)中医临床常用方剂的功效、主治、组方原则、配伍意义、临床应用等基础知识; (4)临床常用腧穴的定位、主治、刺灸法、临床应用等基本知识;针灸科常见病证的辨证、治法、处方、操作等知识; (5)中医内、外、妇、儿科常见病证的病因病机、理法方药等知识; (6)中医技术专长方面的临床专业知识。 四、考核题量 (一)临床实践技能考核(临床实际本领考核):10道 1.出师考核(临床实践技能考核) (1)中医基本操作试题:4道; (2)中医临床答辩试题:6道。 2.确有专长考核(临床实际本领考核) (1)中医基本操作试题:4道; (2)中医临床答辩试题:6道。 (二)综合笔试:300道 1.出师考核 (1)中医基础知识试题:150道 ①中医基础理论:40道; ②中医诊断学:30道; ③中药学:40道; ④方剂学:40道。 (2)中医临床专业知识试题:150道 ①中医内科学知识:30道; ②中医外科学知识:30道; ③中医妇科学知识:30道; ④中医儿科学知识:30道; ⑤针灸学知识:30道。 2.确有专长考核 (1)中医基础知识试题:150道 ①中医基础理论:40道; ②中医诊断学:30道; ③中药学:40道; ④方剂学:40道。 (2)中医临床专业知识试题:150道 ①中医内科学知识:30道; ②中医外科学知识:30道; ③中医妇科学知识:30道; ④中医儿科学知识:30道; ⑤针灸学知识:30道; ⑥其他科目知识:30道(供选答)。 确有专长人员可选答①至⑤共150道试题;或在①至⑤中选答四个科目共120道试题,再从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结合确有专长考生的专长补充命制的其他科目知识⑥试题中选择与自己专长相近专业30道试题。 五、考核分数 (一)临床实践技能考核(临床实际本领考核):100分 1.出师考核(临床实践技能考核) (1)中医基本操作试题:40分; (2)中医临床答辩试题:60分。 2.确有专长考核(临床实际本领考核) (1)中医基本操作试题:40分; (2)中医临床答辩试题:60分; (3)居民和患者的评议评价:合格。 (二)综合笔试:300分 1.出师考核 (1)中医基础知识试卷(150分); (2)中医临床专业知识试卷(150分)。 2.确有专长考核 (1)中医基础知识试卷(150分); (2)中医临床专业知识试卷(150分)。 六、考核时间 (一)临床实践技能考核(临床实际本领考核):30分钟 1.中医基本操作:10分钟; 2.中医临床答辩:20分钟。 (二)综合笔试:共300分钟 1.中医基础知识试卷考试时间:150分钟; 2.中医临床专业知识试卷考试时间:150分钟。 七、考核合格标准 (一)出师考核合格标准 1.临床实践技能考核满分100分,达到60分为合格;综合笔试满分300分,达到180分为合格; 2.临床实践技能考核和综合笔试均合格者,为出师考核合格。 (二)确有专长考核合格标准 1.临床实际本领考核满分100分,达到60分为合格;综合笔试满分300分,达到180分为合格; 2.居民和患者对确有专长人员技术专长的评议评价,70%以上的居民和患者有疗效的,为合格; 3.临床实际本领考核、综合笔试和居民患者评议均合格者,为确有专长考核合格。 (三)出师考核中的临床实践技能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中的临床实际本领考核合格成绩两年有效,综合笔试合格成绩当年有效。 八、组织管理 (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全国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的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工作,其职责是: 1.根据本实施方案和《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大纲(试行)》,组织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的命题和组卷的有关具体工作; 2.制定本实施方案要求但《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大纲》中未涵盖的内容; 3.制定本辖区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考务管理制度; 4.确定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的具体时间,考核工作开始前3个月在辖区内进行公告; 5.受理申请参加出师考核人员的报名工作; 6.根据申请出师考核的人员情况设置考点和考场; 7.具体组织实施出师考核工作; 8.指导各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确有专长考核; 9.处理、上报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期间发生的问题; 10.对辖区内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情况进行分析,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提交年度考核结果统计分析报告; 11.其它工作。 (三)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确有专长考核的组织实施工作,其职责是: 1.制定本辖区确有专长考核考务管理具体措施; 2.受理申请参加确有专长考核人员的报名工作,并向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报送报名信息; 3.根据申请确有专长考核的人员情况设置考场; 4.在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确有专长考核工作; 5.处理、上报确有专长考核期间发生的问题; 6.对辖区内确有专长考核进行分析,向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提交考核结果统计分析报告; 7.其它工作。 (四)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领导下,具体负责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的技术性工作,其职责是: 1.组织拟定《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大纲(试行)》的有关具体工作; 2.指导各地建立考核考务管理制度; 3.指导各地做好考务与考官培训工作; 4.负责命、审题技术培训和组卷技术指导; 5.建立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信息统计制度,负责全国信息数据的收集、统计、分析等信息数据的管理工作; 6.定期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提交全国年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统计分析报告; 7.承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民族医考核 民族医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仅限于在国家医师资格考试中开考的民族医,其实施方案由各民族地区省级中医药、民族医药管理部门参照本实施方案制定,并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审定批准后施行。 | |
附件: | 证明.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