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全在线
卫生部直属 | 浙江 | 河南 | 广东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上海 | 江苏 | 山东 | 山西 | 湖南 | 安徽 | 江西 | 福建 | 湖北 | 广西
贵州 | 云南 | 四川 | 陕西 | 重庆 | 甘肃 | 宁夏 | 青海 | 新疆 | 新疆兵团 | 辽宁 | 吉林 | 海南 | 西藏 | 黑龙江 | 内蒙古
您现在的位置: 医学全在线 > 国家医学考试中心 > 海南卫生厅 > 正文:海南医师考试网:海南省关于对母婴保健技术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批复
    

海南省关于对母婴保健技术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批复

海南医师考试网:海南省有关对母婴保健技术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批复:定安县卫生局: 你局《关于母婴保健技术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请示》(定卫[2013]7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凡是符合《海南省卫生厅关于加强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琼卫妇社[2010]33号,以下简称“通知”)有关项目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母婴保健技术相关项目,经市县卫生局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 二、在“通知”发布前已取得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资格的

定安县卫生局:

你局《关于母婴保健技术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请示》(定卫[2013]7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凡是符合《海南省卫生厅关于加强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琼卫妇社[2010]33号,以下简称“通知”)有关项目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母婴保健技术相关项目,经市县卫生局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

二、在“通知”发布前已取得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资格的人员,凡符合人员资格校验登记条件的,可按照老人老办法予以认可并及时换证。

三、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的审批依据卫生部《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和《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基本标准》执行。

四、助产士属于护士系列,其主要职责有:在产科主任和护士长的领导下及医师指导下进行工作;负责正常产妇的接产工作、协助医师进行难产的接产工作,做好接产准备,注意产程进展和变化,遇产妇并发症或婴儿窒息时,应采取紧急措施,并报告医师。

根据《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第二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取得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资格的助产士及护士,仍应在医师指导下进行工作,不得单独从事助产技术服务。


海南省卫生厅

2013年6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各市、县、自治县卫生局,洋浦社会发展局,省农垦总局卫生局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版权申明 -诚聘英才 - 网站地图 - 网络课程 - 帮助
医学全在线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6-2046, MED126.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12017320号
百度大联盟认证绿色会员可信网站 中网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