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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海口和平医院、海口市琼山区工人医疗所板桥门诊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通告

海口医师考试网:有关注销海口和平医院、海口市琼山区工人医疗所板桥门诊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通告:海口市卫生局关于注销海口和平医院、海口市琼山区工人医疗所板桥门诊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通告2011年5月6日,我局批准设置海口和平医院,并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2012年5月5日前,医院没有到我局办理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手续。2012年5月6日,我局下发了《关于责令海口和平医院补办校验手续的通知》,给予暂缓三个月补办校验手续期限。但医院在暂缓期限内仍不能通过校验。根据《医疗机构管理

海口市卫生局

关于注销海口和平医院、海口市琼山区工人医疗所

板桥门诊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通告

2011年5月6日,我局批准设置海口和平医院,并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2012年5月5日前,医院没有到我局办理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手续。2012年5月6日,我局下发了《关于责令海口和平医院补办校验手续的通知》,给予暂缓三个月补办校验手续期限。但医院在暂缓期限内仍不能通过校验。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暂缓校验期满仍不能通过校验的,由登记机关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规定,经2013年1月29日局医政会研究决定,注销海口和平医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由于海口市琼山区工人医疗所已于2012年9月并入琼山区府城医院。2012年12月3日,海口市琼山区工人医疗所板桥门诊部

向我局呈报了《关于门诊部撤销的报告》。经2013年1月29日局医政会研究决定,注销海口市琼山区工人医疗所板桥门诊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以上决定,从本《通告》发布日起执行。

   2013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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