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卫生厅
关于对参加医师资格考试人员进行考前培训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卫生局,洋浦社会发展局,省农垦总局卫生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省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琼府〔2008〕84号)精神,确保实现到2010年全省乡镇卫生院临床医疗技术人员都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的工作目标,提高医师资格考试合格通过率,经研究决定,对参加医师资格(含助理医师资格,以下同)考试的人员进行考前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以白志勤厅长为组长,隋枝叶副厅长为副组长,各市县卫生局长为成员的医师资格考前培训领导小组,负责考前培训的组织领导和实施工作。
二、培训对象
(一)具备国家(助理)医师考试报名资格的人员。
(二)必须参加培训人员:
1.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二次(年)考试成绩不及格(包括报名后不参加考试、实践技能考试或医学综合笔试不及格),拟第三次(年)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
2.乡镇卫生院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在岗卫生技术人员。
三、培训方式
采用临床医师资格考试网络视频方式进行培训,培训以市县为单位组织。
四、培训内容
对临床、口腔、公共卫生、中医、中西医五类专业的实践技能和综合笔试内容进行培训。
(一)临床专业实践技能讲授新三站,配合操作演示进行学习;综合笔试分基础综合、专业综合和实践综合三部分进行讲授,配合习题、分科测验和模拟考试进行培训。
(二)口腔专业实践技能重点培训病史采集、病例分析和口腔检查基本技能;综合笔试主要培训基础综合、专业综合和实践综合三大类。
(三)公共卫生专业实践技能主要培训临床基础技能、公共卫生调查及分析能力、公共卫生现场处置能力;综合笔试主要培训基础综合、临床综合和专业综合三大类。
(四)中医专业重点培训2009年新大纲要求下的实践技能和综合笔试内容。
(五)中西医专业重点培训2009年新大纲要求下的实践技能和综合笔试内容。
五、培训费用
实践技能培训费用200元/人(含合格证费),综合笔试培训费用360元/人(含合格证费)。
六、报名时间、地点
(一)请各市县卫生局统一组织培训人员报名,于4月10日前将名单报华医医学教育中心海口培训站(海口市海府路38号,银都大厦4楼)。
(二)厅直属单位及在厅注册的医疗机构于4月5日前到华医医学教育中心海口培训站(海口市海府路38号,银都大厦4楼)报名,单位或个人报名均可。
(三)报名时请交付培训费及小一寸免冠近照一张。
七、工作要求
各市县卫生局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统筹安排。要将本通知精神向广大考试人员进行宣传,组织培训对象踊跃报名、按时参加,以切实提高医师资格考试通过率。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在2010年尚未取得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将进行清退,以保证全省乡镇卫生院临床医疗技术人员都具备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65370038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