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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做好填报2012年度健康教育统计报表工作的通知

乌兰察布医考中心:转发内蒙古自治区有关做好填报2012年健康教育统计报表工作的公告:各旗县市区卫生局: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做好填报2012年度健康教育统计报表工作的通知》(内卫妇字〔2013〕69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旗县指定专人负责,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并按填表说明严格、准确、如实填写,原始调查表核对无误在右上角加盖公章后于2013年2月30日前上报市卫生局健康教育所。乌兰察布市卫生局 2013年2月21日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做好填报2012年度健康教育统计报表工作
各旗县市区卫生局: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做好填报2012年度健康教育统计报表工作的通知》(内卫妇字〔2013〕69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旗县指定专人负责,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并按填表说明严格、准确、如实填写,原始调查表核对无误在右上角加盖公章后于2013年2月30日前上报市卫生局健康教育所。 

乌兰察布市卫生局
2013年2月21日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做好填报2012年度健康教育统计报表工作的通知
内卫妇字〔2013〕69号 

各盟市卫生局:
  现将卫生部妇社司《关于填报2012年度健康教育统计报表工作的通知》(卫妇社健教便函〔2013〕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填表说明认真填写上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盟市要指定专人负责,及时将此通知转发至辖区内各旗县(区)健康教育机构,督促各基层单位做好健康教育统计报表的填报工作,确保上报数据质量。
  二、各盟市负责收集原始报表(不必汇总),于2013年3月15日前将核对无误并加盖公章的调查表(加盖在右上角)先以传真方式上报后,并将原件寄至自治区健康教育研究所。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区划代码
   2.卫生部妇社司关于填报2012年度健康教育统计报表工作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
2013年2月5日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区划代码.pdf
   2.卫生部妇社司关于填报2012年度健康教育统计报表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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