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继医委[2011]6号
各市卫生局,卫生厅各直属单位,宁夏医科大学,宁夏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2012年自治区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为了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治区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内容要符合卫生部、人事部《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卫科教发[2000]477号)和《自治区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暂行规定》(宁继医委[1999]5号)的要求,以反映医学科学发展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重点,办班要分层次,有针对性。以初级卫生技术人员为对象的项目,主要进行专业知识学习,加强实际技能锻炼,掌握科学工作方法,培养独立工作能力;以中级卫生技术人员为对象的项目,主要学习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培养解决疑难专业技术问题的能力,了解本专业发展水平和动向;以高级卫生技术人员为对象的,主要学习和掌握本专业、本学科的最新知识,把握其发展动向,提高理论水平和综合分析能力、创新能力。 二、2012年自治区级项目申报的学科专业为:基础医学(基础形态和基础机能)、临床医学(内、外、妇、儿、眼、耳鼻喉、皮肤、传染病、精神病和医学检验学科)、口腔医学、影像医学、药学、护理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医学教育与卫生管理、中医中药学、医疗器械检修、传染病知识。 三、2012年自治区级项目的举办形式有短期学习班、学术会议、学术讲座、远程教育和在自治区级医疗卫生机构进修。 四、申报2012年自治区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实行网上申报和网上公布,申报步骤如下: 1、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继续医学全在线(宁夏回族自治区继续医学全在线网址为http://www.ningxiacme。org); 2、登录网站后,点击“自治区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系统”,登录帐号及密码(见附件); 3、登录系统后点击项目申报菜单,在弹出的页面点“添加项目”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填写项目信息并保存,之后点“上报”,结束网上申报,申报多个项目可重复此操作; 4、在项目查询和打印菜单中勾选要打印的项目,点击“打印项目”按钮,按提示打印项目,打印完盖章后报送自治区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卫生厅科教处); 5、申报工作截止日期为2011年11月30 日,请各部门和单位认真做好项目申报的组织和领导工作。 五、其它 (一)各单位要认真做好项目申报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原则上不再受理临时申请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严格执行卫生部关于继续医学教育的有关规定,对未按规定进行自治区级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和颁发学分证书的单位,将给予严肃处理。 (二)自治区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审批公布后,请各单位按时组织实施,并将学习通知在办班前报宁夏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卫生厅科教处)。每个项目结束后,请将总结、日程表、学员名册上报宁夏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 有问题请致电宁夏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或400 6969 296进行查询 联 系 人:刘 辉 贾春妮 联系电话:0951-5054759 13619513150 附件:2012年自治区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单位帐号密码二○一一年十月十五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厅办公室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