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卫疾控[2009]120号
各市、县(区)卫生局、教育局,各有关单位:
近期,我区部分地区学校相继发生麻疹、流感、流腮等呼吸道传染病疫情,对学校的正常上课造成一定影响,对学生身体健康带来威胁。为切实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保证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学校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各地卫生、教育部门认真贯彻落实。
一、 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领导
春季是呼吸道等传染病的高发季节,学校是人群高度密集的场所,学生是传染病的易感人群之一。各地卫生、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认识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全面落实防控措施,确保学校师生身心健康。
(一)制定防控工作方案。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配合教育行政部门落实各项传染病防控措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有关要求,帮助各校制定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强化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责任意识,制定相应的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工作预案,明确防治工作目标、重点和具体措施,对传染病防治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二)抓好防控工作培训。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对教育部门开展晨检工作、疫情报告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协助托幼机构、学校对教师、疫情报告员开展呼吸道传染病报告及相关防控知识的培训。同时,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教育局和卫生部门要对学校就《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传染病防治知识组织学习。各校要主动邀请当地卫生专业人员对师生进行专门培训,提高广大师生传染病防治意识。
(三)落实防控工作责任。各校校长作为本校公共卫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工作有人管,层层落实工作责任的机制。特别是要配好专兼职学校卫生管理人员,解决防控工作有人干;建立健全学生健康管理、晨检、环境消毒、卫生清扫等制度,解决防控工作制度保障。
(四)严肃防治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制度,一旦疫情发生,学校领导和有关人员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指挥并开展控制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疫情零报告制度,落实学校传染病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中因领导不力、制度不全、措施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导致学校传染病疫情发生、扩散或出现迟报、漏报、瞒报的,教育局将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相关学校主要领导人、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二、进一步落实学校卫生各项工作措施
各地卫生部门要协助教育部门对学生进行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知识的教育,宣传防治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的科普知识,增强教师和学生预防呼吸道传染病的意识,引导教师和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勤扫地、勤洗手、淡盐水嗽口。托幼机构、学校要搞好环境卫生,保证室内空气流通,特别要加强教学、生活场所的通风与换气。各级卫生监督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卫生的监督检查,重点关注学校食堂和学生饮用水卫生。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加强对学校卫生督促指导,做好小学和幼儿园的预防接种工作,对未接种流脑、麻疹、麻腮等疫苗的儿童,要及时进行补种,提高免疫覆盖率。
(一)抓好健康教育工作,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各校要把健康教育作为防控传染病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采用多种形式向学生传授传染病防治知识,并通过学生普及到学生家长,特别是要教育学生勤洗手、勤洗澡、勤换衣服,注意个人卫生,不喝生水,加强体育锻炼。
(二)做好预防接种和日常晨检工作,构筑防病免疫屏障。流感、腮腺炎、麻疹等呼吸道传染病是疫苗可预防的,疫苗接种是控制疫情暴发流行的最有效手段。各校要按《传染病防治法》查验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对无证或未完成国家和我区规定疫苗接种的学生,要劝其到原接种单位补证或完成接种;各校要根椐天气等情况每天进行晨检和健康观察,及时掌握学生健康状况,一旦发现学生、教职员工有急性发热、头痛、急性咽炎等症状,要及时送正规医院检查,必要时实行隔离治疗。
(三)搞好环境卫生,消除疾病传染源。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采取措施,确保教室、图书室、阅览室、食堂、学生宿舍、厕所等学生学习和生活场所的通风与清洁卫生,清除传染病发生和流行的条件。要加强对食品和饮用水的卫生管理,落实责任到人,严格执行学校食品卫生有关制度,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有寄宿生的学校要密切关注寄宿生的健康状况,提早做好预防工作,发现有患病学生要在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下定期开展生活用水和环境消毒,切实控制传染病和食源性疾病发生。
三、健全学校传染病监测报告制度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把防控关口前移,定期到各托幼机构和学校核查晨检记录和因病缺课记录,及时了解学生因病缺课或医疗机构学生集中就诊情况,并进行相关流行病学分析,提出防控措施建议。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学校传染病的监控与报告工作,做到传染病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要及时了解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及时向当地卫生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对已经发现传染病流行的学校要加强监控,采取切实有效的治疗和防范措施,及时治疗患者,防止传染病蔓延。教育行政部门接到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后,要及时协同卫生部门进行核实,杜绝未经核实的盲目报告。
四、开展防病知识的宣传教育
各地卫生和教育行政部门近期要通过广播、电视和网络等载体,组织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各校(园)内要加强对传染病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健康教育课、宣传板、卫生健康报、校园网、宣传单、校园广播和班会、队会、讲座、板报等多种形式,集中开展春季传染病预防知识宣传,让广大师生知晓春季传染病的防治知识,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恐慌,维护学校的稳定。要重点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饭前便后要勤洗手,不吃不洁食物和生冷食品,经常开窗通风,尽量不到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等。同时,各学校还要组织学生加强体育锻炼,保证学生课间活动时间,增强学生体质,提高其抵御疾病的能力。
自治区卫生厅 自治区教育厅
二○○九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