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全在线
卫生部直属 | 浙江 | 河南 | 广东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上海 | 江苏 | 山东 | 山西 | 湖南 | 安徽 | 江西 | 福建 | 湖北 | 广西
贵州 | 云南 | 四川 | 陕西 | 重庆 | 甘肃 | 宁夏 | 青海 | 新疆 | 新疆兵团 | 辽宁 | 吉林 | 海南 | 西藏 | 黑龙江 | 内蒙古
您现在的位置: 医学全在线 > 国家医学考试中心 > 新疆卫生厅 > 乌鲁木齐 > 正文:乌鲁木齐卫生考试网:乌鲁木齐市关于2010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安排的
    

乌鲁木齐市关于2010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安排的

乌鲁木齐卫生考试网:乌鲁木齐市有关2010年医师定期考评工作安排的:乌鲁木齐市卫生局关于2010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安排的通知 乌卫医〔2010〕82号 各区(县)卫生局、各有关医疗机构: 为做好2010年医师初期考核工作,加强医师执业管理,规范医师执业行为,提高医师素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乌鲁木齐市医师定期考核方案》,现就2010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

乌鲁木齐市卫生局关于2010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安排的通知

乌卫医〔2010〕82号

 

各区(县)卫生局、各有关医疗机构:

为做好2010年医师初期考核工作,加强医师执业管理,规范医师执业行为,提高医师素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乌鲁木齐市医师定期考核方案》,现就2010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卫生局、各医疗机构的医师定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2010年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制度和考核方案,组织本辖区和本医疗机构的考核工作,在总结上年度考核的基础上,及时并认真开展此项工作。

二、2010年医师定期考核的范围为:2008年参加医师定期考核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以及2009年度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

三、各区(县)卫生局负责辖区内所属医疗、预防、保健、计划生育机构参加2010年度考核医师的资质审核(确定简易或一般程序)和考核名单的汇总,并于11月20日前上报乌鲁木齐市学会办。负责对辖区内所属医疗机构医师的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并负责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评审意见;业务水平测由乌鲁木齐市卫生局委托乌鲁木齐市学会办组织考核。

四、乌鲁木齐市卫生局所管辖的100张床位以下和不设床位的医疗机构及医师人数不到50人的预防、保健机构及采供血机构医师的定期考核工作,工作成绩考核、职业道德评定由医师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负责;业务水平测由乌鲁木齐市卫生局委托乌鲁木齐市学会办组织考核。各医疗机构负责在《医师定期考核表》上签署评审意见后,将考核表和汇总表一并于11月25日前报市卫生局医政处。

五、此次由乌鲁木齐市医学会组织考核采取现场技术操作考核,内容:现场心肺复苏、无菌操作(戴无菌手套、穿脱隔离衣)、换药、清创术、吸氧术、四肢骨折现场急救外固定术、急救止血法。考核方法:现场抽签操作三项(其中现场心肺复苏必考),并提问2-3个与操作有关的问题。

六、乌鲁木齐市医学会将组织培训,具体培训时间和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七、其他各医师定期考核机构认真组织本医疗机构的医师定期考核工作,考核方法本医疗机构自定,于12月30日将考核结果报市卫生局医政处。

八、考核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所提交的表均用A4纸张)

1、医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医师定期考核表》一式两份;

4、从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三个方面撰写的述职报告一式两份;

5、符合简易程序的还需提供:5年以上执业经历,在考核周期内有良好行为记录的证明;医师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医师定期考核执行简易程序申请表》一式两份。

6、在考核周期内通过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考核的医师,可视为业务水平测评合格,需提交考试合格证明。

九、医师定期考核的程序和方式、考核结果的记录按照《乌鲁木齐市医师定期考核方案》(乌卫医[2008]34号)执行。医师定期考核的相关表格请在市卫生局网站(http://wsj.urumqi。gov。cn/)下载。

 

 

 

             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版权申明 -诚聘英才 - 网站地图 - 网络课程 - 帮助
医学全在线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6-2046, MED126.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12017320号
百度大联盟认证绿色会员可信网站 中网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