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卫生局:
你局《关于扎赉特旗同路单采血浆有限公司质量管理规范技术审查的请示》(兴卫医字〔2009〕106号)收悉。按照卫生部《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厅组织人员对你局上报的扎赉特旗同路单采血浆有限公司执业登记材料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并按照卫生部《单采血浆站基本标准》和《单采血浆站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了现场执业验收检查,验收结果合格,经研究同意扎赉特旗同路单采血浆有限公司按照以下事项进行执业许可:
1.机构性质:民营营利性机构;
2.机构名称:扎赉特旗同路单采血浆有限公司;
3.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陈历福;
4.机构地址:兴安盟扎赉特旗工业园区音德尔路;
6.业务项目:原料血浆的采集;
7.采浆区域:兴安盟扎赉特旗。
请你局按照《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加强对扎赉特旗同路单采血浆有限公司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并定期上报原料血浆的采集情况。鉴于该单采血浆有限公司为首次执业,同意试运行一年。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