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全在线
卫生部直属 | 浙江 | 河南 | 广东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上海 | 江苏 | 山东 | 山西 | 湖南 | 安徽 | 江西 | 福建 | 湖北 | 广西
贵州 | 云南 | 四川 | 陕西 | 重庆 | 甘肃 | 宁夏 | 青海 | 新疆 | 新疆兵团 | 辽宁 | 吉林 | 海南 | 西藏 | 黑龙江 | 内蒙古
您现在的位置: 医学全在线 > 国家医学考试中心 > 内蒙古卫生厅 > 正文:内蒙古卫生考试网:关于开展自治区全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规划纲要(2005—2010年)终末督导评估的通知
    

关于开展自治区全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规划纲要(2005—2010年)终末督导评估的通知

内蒙古卫生考试网:有关开展自治区全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规划纲要(2005—2010年)终末督导评估的公告:各盟市卫生局:2010年是实施《全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划纲要(2005—201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的最后一年,为了解《规划纲要》实施情况,全面总结经验,推动全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可持续发展,卫生部妇社司定于2010年上半年组织开展《规划纲要》终末督导评估工作。请各盟市卫生局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全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纲要(2005—2010年)>督导

各盟市卫生局:

2010年是实施《全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划纲要(2005—201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的最后一年,为了解《规划纲要》实施情况,全面总结经验,推动全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可持续发展,卫生部妇社司定于2010年上半年组织开展《规划纲要》终末督导评估工作。请各盟市卫生局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全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纲要(2005—2010年)>督导评估标准》(试行)的有关要求认真落实,在3月20日前完成自查工作,并将自评结果于3月31日前报卫生厅健教所。卫生厅将组成专家督导评估组,于4月上旬对各盟市进行督导评估,督导评估采取听取工作汇报、查阅档案资料、现场考核等形式,请各盟市卫生局按照评估指标做好相关准备。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全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划纲要(2005—2010年)》督导评估标准(试行)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五日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版权申明 -诚聘英才 - 网站地图 - 网络课程 - 帮助
医学全在线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6-2046, MED126.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12017320号
百度大联盟认证绿色会员可信网站 中网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