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申请恢复呼市口腔医院执业登记和变更执业地址的请示》(呼卫字〔2012〕205号)收悉。为进一步优化呼和浩特地区医疗资源配置,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于2007年决定将呼和浩特市口腔医院异地迁址重建,现已全部完工,并交付使用。按照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要求和规定,卫生厅组织人员对你局上报的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按照卫生部《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的要求,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了现场审核,提出了整改意见。根据审核情况和有关要求,经研究,同意按照以下事项重新核定呼和浩特市口腔医院部分执业许可:
一、医疗机构执业地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南二环路148号;
二、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口腔急诊科、预防口腔专业、牙体牙髓病专业、牙周病专业、口腔粘膜病专业、口腔颌面外科专业、口腔修复专业、口腔正畸专业、口腔种植专业、儿童口腔专业、口腔麻醉专业、口腔颌面医学影像专业、口腔病理专业、医学检验科;
三、医疗机构级别与类别:三级口腔医院。
2012年10月12日
抄送: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呼和浩特市口腔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