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全在线
卫生部直属 | 浙江 | 河南 | 广东 |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上海 | 江苏 | 山东 | 山西 | 湖南 | 安徽 | 江西 | 福建 | 湖北 | 广西
贵州 | 云南 | 四川 | 陕西 | 重庆 | 甘肃 | 宁夏 | 青海 | 新疆 | 新疆兵团 | 辽宁 | 吉林 | 海南 | 西藏 | 黑龙江 | 内蒙古
您现在的位置: 医学全在线 > 国家医学考试中心 > 内蒙古卫生厅 > 正文:内蒙古卫生局: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情况调查的通知
    

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情况调查的通知

内蒙古卫生局: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开展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情况调查的公告:各盟市卫生局,自治区卫生厅卫生监督所:现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情况调查的通知》(食药监办食函〔2009〕11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遵照执行,并将餐饮消费环节、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监管情况的有关数据,进行认真汇总、核对,于2009年4月22日前报送自治区卫生厅法监处。联 系 人:路小春联系电话:0471—6920695(传真)电子信箱:

各盟市卫生局,自治区卫生厅卫生监督所:

现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情况调查的通知》(食药监办食函〔2009〕11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遵照执行,并将餐饮消费环节、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监管情况的有关数据,进行认真汇总、核对,于2009年4月22日前报送自治区卫生厅法监处。

联 系 人:路小春

联系电话:0471—6920695(传真)

电子信箱:nmwstfjc@163。com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七日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版权申明 -诚聘英才 - 网站地图 - 网络课程 - 帮助
医学全在线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6-2046, MED126.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12017320号
百度大联盟认证绿色会员可信网站 中网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