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名称 | 登记地址 | 登记号 | 吊销原因 | 吊销日期 |
东莞市道滘镇北永村工业园卫生站 | 东莞市道滘镇北永村金华新村东路10号 | 441900154933 | 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医疗机构管理条卫生资格考试网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第二款第一项,第八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www.med126.com保健法实施办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予以警告、罚款人民币10500元整、没收违法所得596元整、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 2014年3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