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卫医〔2014〕45号
关于做好2014年护士执业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计划生育服务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机构:
根据省卫计委“关于做好2014年护士执业注册工作的通知”(卫医秘〔2014〕407号),为保证2014年护士执业注册工作顺利实施,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护士执业注册
(一)申请执业注册
1.对象及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部和原卫生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具有承担中、高等医学院校护理教学任务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3)通过国家卫生计生委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4)符合健康标准(详见《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六条)。
2.申请护士首次执业注册,应提交下列材料: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1份;(注:从县卫生局网站下载,双面复制);
(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后退还申请人);
(3)申请人学历证书及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二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6个月内健康体检合格证明;(注:从县卫生局网站下载,双面复制);
(6)受聘医疗卫生机构聘任证书及复印件1份;
(7)《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
(8)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小二寸近照2张。
注:办理护士集体注册时,同一医疗机构只需提交1份《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3.其他情形
(1)护士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提出;逾期提出申请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具有承担中、高等医学院校护理教学任务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2)医疗卫生机构应为本机构聘用的护士集体申请办理护士执业注册。
(二)护士延续注册
1.护士延续注册对象
《护士执业证书》有效期为2014年10月31日之前的注册护士。
2.护士延续注册申请材料
(1)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注:从县卫生局网站下载,双面复制);
(2)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
(3)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注:从县卫生局网站下载,双面复制);
(4)2009-2013年连续五个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证明。
3.其他事项
(1)2008年以来没有换发护士执业证书需要继续执业的,应按《关于2011年护士执业注册工作的通知》(卫医秘〔2011〕640号)要求提供材料至原省卫生厅窗口办理。&nb药品数据sp;
(2)护士延续注册在注册机构申请,材料上报至县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市卫生局统一办理。
二、办理程序
㈠县人民医院、中医院、白湖医院按照《护士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统》要求办理护士注册录入手续;负责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认真核对;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申请材料统一送交县行政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审核。
㈡镇(中心)卫生院、白湖卫生科、计生服务站负责所属(辖)医疗卫生机构、计生服务机构护士注册申报手续;其他医疗卫生机构负责本机构护士注册申报手续,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申请材料统一送交县行政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受理。县行政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负责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认真核对,经批准后,将护士信息录入《护士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统》。
㈢县行政服务中心受理材料申报时间:2014年10月27日至11月20日(双休日不受理)。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一)新版《护士执业证书》未下发前,由市卫生局先使用现有库存旧版《护士执业证书》,待旧版证书使用完后,在新版证书下发前,可暂以《护士执业注册登记表》代替证书,表中信息与电脑录入信息要完全一致,表中要粘贴照片,加盖公章;待新版《护士执业证书》下发后以《护士执业注册登记表》换领新版《护士执业证书》。
(二)护士执业注册所提交的材料复印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和有承办人签名字样。
四、上报材料中有关注意事项
(一)临床实习证明应提供实习手册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实习医院及学校公章)。
(二)照片应是证件照,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小二寸近照。
(三)须有正式聘书,聘期不得少于一年;有效聘期不得短于今年12月31日。
(四)填报日期统一在2014年10月31日。
(五)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上报材料应一人一袋完整、按汇总表有序排放,确保注册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庐江县2014年护士执业注册汇总表
庐江县卫生局
2014年10月27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