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市卫计办发〔2015〕1号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卫生局,人口计生局):
按照《吉林市卫生局关于规范助产及计划生育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核工作的通知》(吉市卫办发[2014]120号),经过理论考试、技能操作考核,确定了2014年助产及计划生育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现将名单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标准》严格审核人员资格,符合条件的方可核发《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
附件:2014年助产及计划生育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
2014年12月18日
抄送:吉林高新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
吉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会办公室 2014年12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