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卫生考试网:有关评选2014年度“十佳医生”、“十佳护士”、“十佳乡村医生”的通知: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强化医德医风建设,大力弘扬医疗卫生工作者“精医崇德、尽责至善”的高尚精神,鼓励先进,弘扬正气,树立卫生行业良好社会形象,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卫生系统开展2014年度“十佳医生、十佳护士、十佳乡村医生”(以下简称“三‘十佳’”)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强化医德医风建设,大力弘扬医疗卫生工作者“精医崇德、尽责至善”的高尚精神,鼓励先进,弘扬正气,树立卫生行业良好社会形象,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卫生系统开展2014年度“十佳医生、十佳护士、十佳乡村医生”(以下简称“三‘十佳’”)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契机,通过开展“三‘十佳’”评选活动,选树先进典型,发挥榜样引领作用,激励卫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立足本职,敬业奉献,廉洁自律,进一步加强卫生行风建设,服务人民群众健康,努力创建人民满意卫生。
二、评选范围
(一)十佳医生:各医疗卫生单位取得
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师。
(二)十佳护士:各医疗卫生单位取得
执业护士资格的护士。
(三)十佳乡村医生:各社区卫生服务站在职或退职返聘的乡村医生。
三、评选条件
(一)“十佳医生”评选条件
1.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具有较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2.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职业风范,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中级以上职称,从事临床一线医疗工作五年以上。
4.认真钻研业务,医学知识扎实,业务能力强,在临床工作中业绩突出,未发生过医疗事故,无明显责任医疗纠纷。
5.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真诚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合理用药,合理诊疗,医患关系和谐。
6.廉洁行医,不收受患者红包,不接受商业贿赂,无违法违纪行为。
7.近三年获得过启东市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可优先推荐。
(二)“十佳护士”评选条件
1.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具有较高的政治和业务素养。
2.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职业风范,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从事临床一线护理工作三年以上。
4.认真钻研业务,严格遵守护理技术操作规程,护理知识扎实,业务能力强,技术过硬,连续三年未发生护理事故。
5.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工作积极主动,服务热情、周到、细致,深受病人及家属的肯定和赞扬,并得到同事认可。
6.廉洁行医,不收受患者红包,不接受商业贿赂,无违法违纪行为。
7.近三年来获得过启东市级以上表彰奖励的人员,可优先推荐。
(三)“十佳乡村医生”评选条件
1.在村级医疗卫生机构连续从事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五年以上。
2.热爱本职工作,扎根农村基层,热情为群众服务,具有奉献精神。爱岗敬业,遵守职业道德,关心、爱护、尊重患者,积极向村民宣传卫生保健知识,深受当地群众好评。
3.努力钻研业务,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种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注重知识更新与业务技术水平提高,具备为当地群众服务的专业特长。
4.在计划免疫、妇幼保健、重大传染病防治、基本医疗服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等方面有突出成绩,近三年来在本辖区的综合考核中名列前茅。
5.遵纪守法,严格执行专业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未发生过医疗事故,严格执行规定的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无投诉举报、处分等情况。
6.具有开拓精神,积极参与农村基层卫生组织建设。所在村卫生服务站制度完善,资料齐全,管理规范,能发挥示范作用。
四、评选程序和方法
(一)宣传发动(2015年1月中旬)。在卫计委网站、各单位公示栏公告“三‘十佳’”评选活动内容。
(二)推荐申报(2015年1月中下旬)。参评单位根据评选条件进行遴选,按分配名额(见附件1)推荐“三‘十佳’”候选人,并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候选人申报推荐材料。卫计委接受10人(含)以上群众联名推荐的“三‘十佳’”候选人提名。
(三)初选及公示(2015年2月上旬)。审核候选人材料,确定初步人选各十五名。初步入选对象先进事迹在卫计委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综合评定(2015年2月中下旬)。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审,确定“三‘十佳’”人员。
六、申报材料要求
推荐候选人须填报《“十佳医生”、“十佳护士”、“十佳乡村医生”推荐申报表》,同时附先进事迹材料,字数不少于2000字,可附展示风采的相关图片资料。书面材料(A4纸打印)于2015年1月30日前报卫计委人事科(同时报电子文本,电子邮箱:qdwsj2005@sina。com)。申报表中“主要事迹”栏将先进事迹材料进行高度浓缩,能够集中体现其先进事迹的主要“闪光点”。先进事迹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以反映其事迹的具体事例、数据为主,切忌空泛和套话。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格把关。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此次评选推荐工作,严格评选程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真正把业务最突出、贡献最显著、群众最认可的人选推荐上来。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确保填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提供虚假资料的,经核实后取消参选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二)大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评选活动的意义、基本条件和方法程序,激发和引导广大职工积极参与,通过评先进、树典型,使广大职工学有榜样、行有标杆,并对评选出的“三‘十佳’”典型做好宣传报道,充分发挥典型引领示范作用,增强影响力和辐射力,进一步推进卫生行风建设,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
附件:
1. “十佳医生、十佳护士、十佳乡村医生”候选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2.“十佳医生”推荐申报表
3.“十佳护士”推荐申报表
4.“十佳乡村医生”推荐申报表
启东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