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各考生:
根据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2015年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工作已经结束,根据绍兴市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和安排,现将我县2015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确认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确认安排:
(一)现场确认时间:4月1日——4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二)各单位现场确认安排:
4月1日——4月2日,各公立医疗卫生单位现场确认。原则上要求各单位相关职能科室统一负责现场确认工作。
4月3日,全县各级各类民营医疗机构现场确认。
(三)现场确认地点:县卫生进修学校6楼教室
二、报考全国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1.近期2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白底照片一张(需露眉露耳,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一致,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或铅笔写好姓名、单位)。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A4纸)。
3.网上打印报名成功确认单一份(本人签名)。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大专及以上学历需同时提交2015年3月18日后出具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考生提交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考生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应当提交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证明(附件1)和应届医学专业毕业考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附表3),并于当年8月31日前提交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试用期满1年是指至考试当年的8月31日已在试用机构的累计试用时间满1年。在多家机构试用的,应当出具各试用机构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7.对取得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还应当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考核合格证明。
8.所有上交的复印件资料需盖单位公章。
其它事项请考生密切关注新昌卫生网站公告。联系人:董霞斌,联系电话:86040567。
附件:考核证明
新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