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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开展首届任丘市“最美医生”、“最美护士”和“最美乡村医生”评选活动的公告

任丘卫生考试网:有关开展首届任丘市“最美医生”、“最美护士”和“最美乡村医生”评选活动的通知:任丘市卫生局关于开展首届任丘市“最美医生”、“最美护士”和“最美乡村医生”评选活动的通知各乡镇卫生院、分院,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各民办医疗机构: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建设“好人之城”的指示精神,进一步筑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提升市民的思想道德素质,为实现“夺冠之旅&rdqu

任丘市卫生局

关于开展首届任丘市“最美医生”、“最美护士”和“最美乡村医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分院,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各民办医疗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建设“好人之城”的指示精神,进一步筑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提升市民的思想道德素质,为实现“夺冠之旅”和“五城一村”目标提供保障,充分发挥先进模范人物的激励作用和引领作用,加快推进我市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决定在全市卫生系统开展“最美医生”、“最美护士”和“最美乡村医生”评选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弘扬大善、大爱、大智、大勇、大义的传统美德为主要内容,充分挖掘宣传卫生系统最基础、最感人的先进典型,用典型的力量激励和带动全社会做好人、扬正气、促和谐,弘扬“大医精诚、救死扶伤”的卫生核心价值观,树立卫生行业良好形象,推进全市卫生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结合当前我市卫生系统开展的“修医德、强医能、铸医魂”、“三好一满意”、“平安医院”等主题实践活动,大力弘扬各级医护工作者执着坚守、无私奉献的崇高精神,情系百姓,贴心服务,推动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二、评选时间

2015年4至7月。

三、评选名额

评选“最美医生” “最美护士”和“最美乡村医生”各5—10名。

四、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市卫生局。

五、评选范围和标准

评选对象为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包括民营医疗机构)在职在岗工作人员,评选标准分基本条件和单项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备岗位的执业(从业)资格;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廉洁从业;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团结同事,爱岗敬业,模范执业;未发生过责任事故、医疗事故、负次要责任以上的医疗损害事件及重大医疗纠纷、投诉事件,近三年考核等次均为合格及以上;积极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抢救病人、抢险救灾、对口支援、保护国家集体利益以及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方面表现优异。

(二)单项条件

1.“最美医生”:严格遵守《执业医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规范执业;有扎实的医学理论基础和临床诊疗经验,有较高的医疗技术水平,在本职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在同行中有一定知名度;尊重患者,服务热情,态度和蔼,善于沟通,一切为病人着想,深受广大患者及家属好评;

2.“最美护士”:严格遵守《护士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执业意识强;严格遵守各项护理技术操作规范,精益求精,一丝不苟,有扎实的护士理论基础和临床诊疗经验,在本职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尊重患者,服务热情,态度和蔼,善于沟通,一切为病人着想,深受广大患者及家属好评;

 3.“最美乡村医生”:具有乡村医生证书或全科医师执业资格,依法执业,在基层医疗机构(村卫生室)连续工作十年以上,热情为群众服务,具有奉献精神;热爱本职工作,扎根基层,刻苦钻研业务,积极参加培训学习,注重转变服务理念和服务模式,有较高的业务技术水平,具备为当地群众服务的专业特长;具有开拓创新精神,能在所在基层医疗机构中发挥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示范、带头作用,为推动乡村(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发展作出显著成绩;充分听取候选人所在村(居委会)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居民对乡村医生服务的满意度达95%以上。

六、评选步骤

评选活动分五个阶段开展:

(一)宣传发动(4月份)

充分发挥爱吧、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作用,广泛开展动员和宣传,扩大活动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二)推荐申报(5月31日前完成)

采取组织推选、群众推荐和个人自荐等方式进行推荐。

1.组织推荐。各单位要积极推选本单位品德高尚、事迹感人、影响力大的先进人物作为“最美医生”、“最美护士”和“最美乡村医生”推荐对象。

2.群众推荐。各单位要通过开设专题网页、电子邮箱、热线电话等方式,建立广泛的群众推荐渠道,在卫生系统营造人人推荐身边先进、人人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5人以上群众推荐为有效。

3.个人自荐。符合条件的优秀卫生工作者可通过市卫生局网站等网络媒体下载申报材料进行自荐。

各单位或个人务于5月31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至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卫生局一楼资料室)。

(三)审核初评(6月1日至15日)

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组织推荐、群众推荐和个人自荐人选材料进行初审,从符合条件的人选中每个类别择优遴选产生10至20名候选人。

(四)公示评审(6月16日至7月15日)

遴选产生的候选对象分别在爱吧和新闻媒体上进行公示,并接受公众投票。评选小组根据投票情况,召开评选活动领导小组会议,确定首届任丘市“最美医生” “最美护士”和“最美乡村医生”。

(五)总结表彰(7月16日至7月31日)

召开首届任丘市“最美医生”、“最美护士”和“最美乡村医生”评选活动表彰大会,并切实做好后期宣传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将评选活动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各单位文化建设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提高认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进一步增强职工凝聚力,提升卫生行业的正能量。

(二)掌握标准,严格把关。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从严掌握标准,要多倾向于奋战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一线的医护人员。通过评选活动,将品德优秀、业绩显著、群众赞誉的医护人员树立为能够代表卫生系统形象的先进典型。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发挥传统媒体作用和新媒体优势,广泛宣传“最美医生”、“最美护士”和“最美乡村医生”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榜样的引领示范作用,形成良好的宣传态势和舆论氛围,引导全社会关心、理解和支持卫生事业发展。

联 系 人:冯崇伟

联系电话:2277623

电子邮箱:wsj2277623@163。com

附件:1.首届任丘市“最美医生”、“最美护士”和“最美乡村医生”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2.首届任丘市“最美医生”、“最美护士”和“最美乡村医生”候选人推荐表

3.首届任丘市“最美医生”、“最美护士”和“最美乡村医生”推荐汇总表
附件1、2、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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