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单位、各考生:
一、关于近期资格考试的注意事项
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在5月16、17、23、24即将开考,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请各位考生提前打印准考证,并准备好本人身份证件等考试物品。
(二)请先熟悉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和地点,提前预估交通状况和到达时间,确保考试不迟到。
(三)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规则,了解考场规则,确保知悉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开考后60分钟内,不能离场。知悉除规定的笔和橡皮外,不得将书籍资料、手机等其它任何与考试无关的物品携带至座位。(手机关机也不得带至座位,若被发现,即按违纪处理。)
(四)认真学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可网上搜索下载),知晓违纪违规后果。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已将向他人非法出售或提供试题、答案或替考等破坏考试秩序的行为入刑定罪,要确保本人不参与与考试违规违纪有关的活动。
(六)考试期间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严禁交头接耳、互打手势、左顾右盼,严禁偷看他人试题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严禁冒名替考。
二、关于资格证书、毕业证书领取
2015年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毕业证书、2014年度考试合格证书及以前遗留下来的部分资格证书和毕业证书,请各医疗卫生单位或考生于5月31日前(双休日除外)到卫生局人事科439办公室领取,考生个人领取时请携带身份证;如需代领的,请携带报考人员及代领人身份证。
北仑区卫生局
201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