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景田医院:
你院提交的关于变更执业地址、诊疗科目及增加床位的申请材料收悉。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我委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院的执业地址由“深圳市福田区商报路”变更为“深圳市福田区商报路7号、9号”。
二、同意你院的床位由20张增加至68张。
三、同意你院增设医学影像科(超声诊断专业)。
四、请你院在本批复印发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到我委办理变更登记注册。
此复。
市卫生计生委2015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