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现将2015年瓯海区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根据2015年瓯海区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安排,将对入围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现将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复审时间:2015年8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复审地点:瓯海区将军桥兴海路35号(原瓯海区卫生局4楼403);
2、资格复审时需提交以下个人材料:
(1)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执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201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提供本人近期1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2张;
(4)定向委培生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当地人力社保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3、如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专业)资格条件不相符或者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条件等情况,取消招聘资格,不予入围体检、考察;
4、如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不符合条件者,在相应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