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医师
药师
护士
卫生资格
高级职称
住院医师
畜牧兽医
医学考研
医学论文
医学会议
考试宝典
网校
招聘
最新更新
网站地图
全国|北京|天津|河北|山西|湖北|江苏|安徽|山东|上海|浙江|江西|福建|湖南|吉林|广东|河南|四川|重庆|辽宁
更多>>
您现在的位置: 医学全在线 > 卫生资格 > 政策解析 > 正文:有关职称英语考试的有关问题
    

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人部发〔2007〕37号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2012-8-7 卫生资格论坛

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人部发〔2007〕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部分副省级市人事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和中央管理的企业人事部门:
  外语是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国外先进知识和技术,开展对外学术技术交流的重要工具。随着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的深入实施,我国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规模不断扩大,行业分布更为广泛,整体素质不断增强,外语能力也得到明显提高,但逐步提高专业技术人员外语水平仍是一项长期任务。按照严格要求、实事求是、区别对待、逐步提高的原则,在总结各地区各部门职称外语考试工作的基础上,现就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坚持严格要求,不断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外语能力建设
  在科技飞速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的新形势下,国际交流日益频繁,我国与世界的联系更加密切,外语越来越成为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建设的重要方面。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中,要按照各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的规定,继续坚持对职称外语的严格要求,引导广大专业技术人员不断提高外语能力,更好地学习国外先进知识和技术,加强对外学术技术交流医 学全,在线.搜集.整理www.med126.com
  人事部将会同有关部门不断改革完善外语测试办法,改进测试方式,为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更加科学、客观、便捷的外语应用能力评价服务,为用人单位合理使用人才服务。
  二、坚持从实际出发,区别对待,防止职称外语考试“一刀切”和形式主义
  (一)对经证明具有较高外语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
  1、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留学经历的;
  2、申报副高级职称时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要求,申报正高级职称需再次参加同一级别考试的;
  3、出版过外文专著、译著或以其他方式证明具备较高外语水平,并经一定程序确认的。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放宽外语成绩要求或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
  1、经审核确认,能力业绩突出、在本行业本地区作出重要贡献的www.med126.com
  2、在乡镇以下基层单位(经省级政府人事部门批准,可放宽至县级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
  3、在地市以下单位,长期在野外从事农业、林业、水利、采矿、测绘、勘探、铁路施工、公路施工等专业技术工作的;
  4、年龄较大并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
  1、从事具有中国特色、民族传统的临床中医药、民族医药、工艺美术、古籍整理、历史时期考古等专业技术工作的;
  2、取得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本专业工作,申报职称有第二外语要求的;
  3、申报各系列初级职称的。
  三、分级确定全国职称外语考试成绩使用办法
  根据当年全国职称外语考试命题和考试情况,人事部确定各语种、级别、类别的全国通用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和中央管理的企业人事部门结合全国通用标准,按照管理权限确定本地区、本部门职称外语考试成绩使用办法和有效期。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和中央管理的企业人事部门应按照本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区、本部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配套政策,于2007年4月30日前报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备案,并认真做好全国职称外语考试工作。


                              人 事 部
                           二○○七年三月二十日

2013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指南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版权申明 -诚聘英才 - 网站地图 - 网络课程 - 帮助
医学全在线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6-2046, MED126.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12017320号
百度大联盟认证绿色会员可信网站 中网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