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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2013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2013-1-8 卫生资格论坛

深圳市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福田、罗湖、盐田、南山区卫生人口计生局,宝安、龙岗区卫生局、人口计生局,光明、坪山、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大鹏新区社会建设局,委直属各单位,各社会办医院: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2〕110号)安排,2013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于5月18、19、25、26日举行。为确保我市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顺利进行,现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2〕283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我市考试工作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组织领导

根据市编办《关于我市考务职能整合及有关机构编制调整事项的通知》(深编〔2008〕128号)文件精神,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务工作统一由市考试院承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共同进行政策指导和监督。

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办法

报名条件和考试时间与方式按照《关于做好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2〕283号)执行(详见附件1)。2012年12月28日至2013年1月16日为网上报名时间,我市网上报名考生现场确认安排如下:

(一)分别在福田、罗湖、盐田、南山区卫生人口计生局,宝安、龙岗区卫生局,光明、坪山、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大鹏新区社会建设局设立报名点,负责受理本区属医疗卫生单位和人口计生单位的网上报名考生材料的确认。

(二)市卫生人口计生委直属各单位均设立报名点,由各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受理本单位的网上报名考生材料的确认。

(三)市考试院负责受理其他医疗机构(包括社会医疗机构各医院、门诊部、诊所、医务室和民政、公安、司法、军队等其他系统所办医疗机构及驻深医疗机构等)的网上报名考生材料的确认。

(四)市考试院现场报名确认时间为:2013年1月16日至2013年1月24日;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周六、日不办公)。办公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100号深纺大厦C座2楼东深圳市考试院报名大厅。

除市考试院以外的其他各报名点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具体时间和方式由各报名点确定。

三、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深圳考点审核考生报名资料安排

2013年2月26日各区卫生、人口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卫生人口计生委直属单位报名点提交本报名点确认通过的考生材料(包括考生签名的确认单)到市考试院进行审核。

四、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粤价〔2001〕319号文执行,报考初级资格考务费每科50元,报考中级资格考务费每科70元,由各报名点统一收取后上交市考试院,具体上交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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