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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范围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2015/7/3 卫生资格论坛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范围

  (一)适用人员范围:经国家或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医疗、预防、保健、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以下简称“技术”)专业工作的人员。

  (二)专业及级别范围:临床医学、预防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分为初级资格(含士级、师级)、中级资格。全科医学专业起点为中级资格。

  (三)考试科目设置: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置“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等4个科目。

  2015年度临床医学以及中药学初级(士)、初级(师)、中级、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等73个专业的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4个科目的考试,均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其他45个专业的4个科目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

>>>点击进入:2015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成绩查询时间及入口

>>>点击进入:2015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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