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医师
药师
护士
卫生资格
高级职称
住院医师
畜牧兽医
医学考研
医学论文
医学会议
考试宝典
网校
招聘
最新更新
网站地图
全国|北京|天津|河北|山西|湖北|江苏|安徽|山东|上海|浙江|江西|福建|湖南|吉林|广东|河南|四川|重庆|辽宁
更多>>
您现在的位置: 医学全在线 > 卫生资格 > 陕西 > 正文:宝鸡市2015年主治医师多少分省内合格?
    

宝鸡市2015年卫生资格考试合格标准通知(省线)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2015/11/27 卫生资格论坛

各县区人社局(职改办),市级有关单位,市卫生局:

接陕西省职改办文件(陕人职函〔2015〕871号)通知,现将201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国家和我省卫生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国家合格标准

国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各专业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我省合格标准

1.护理学专业士资格(专业代码003)与全国护士执业准入资格并轨,不划定省级合格标准。

    2.除护理学专业初级士外,凡2015年5月24日前年满35周岁参加考试的省、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市辖区内乡镇卫生院按第3条执行)的参考人员,省定合格标准为各科目在55分以上且总分达到240分。

3.除护理学专业初级士外,凡2015年5月24日前年满35周岁参加考试的县以下医疗卫生单位的参考人员,省定合格标准为各科目在55分以上且总分达到230分。

4.省线只用于2015年度,2016年度起不再划省定合格分数线。

5.卫生人才评价考试合格标准按照国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执行,各科目均为60分。

2016年卫生资格考试超值押题冲刺入口

点击进入:2016卫生资格考试报名入口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版权申明 -诚聘英才 - 网站地图 - 网络课程 - 帮助
医学全在线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6-2046, MED126.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12017320号
百度大联盟认证绿色会员可信网站 中网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