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云南省药学(非临床医疗)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上传图像清晰的照片。若因传错照片及上传照片无法识别导致审核不通过或不能参加考试,以及因考生虚报信息不能通过资格复审的,由考生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考生须认真阅读相关文件,确定符合报名条件后再慎重报名,审核通过后不能修改信息。缴费成功才能确认报名成功,未交考试报名费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考试报名期间,考生须自行选择一个“考试地点”作为考试所在地。
4.考生应考时,只能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试不配发草稿纸,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
5.考试采用笔试、闭卷的方式进行。各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按要求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
6.考生应考时,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原件(包括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其他和报名信息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两证不全或信息不一致的,不能参加考试。考试前若发现准考证和身份证上的信息不一致,如:姓名、身份证号、性别、照片不一致,由考生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到考点所在地的人事考试管理部门进行修改。
关于“其他和报名信息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的解释:考生报名时填写的“证件类型”一栏为其他证件的,如军官证等,“证件号码”一栏应填写相应证件号码,考试时必须携带相应证件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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