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医师
药师
护士
卫生资格
高级职称
住院医师
畜牧兽医
医学考研
医学论文
医学会议
考试宝典
网校
招聘
最新更新
网站地图
全国|北京|天津|河北|山西|湖北|江苏|安徽|山东|上海|浙江|江西|福建|湖南|吉林|广东|河南|四川|重庆|辽宁
更多>>
您现在的位置: 医学全在线 > 卫生资格 > 广东 > 正文:广东2015年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广东2015年药学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粤人发〔2008〕12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2015年度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5年度合格标准

科目 试卷满分 合格线 科目 试卷满分 合格线
药事管理与法规(初级) 100 60 药事管理与法规(中级) 100 60
药学专业实践能力(初级) 100 60 药学专业实践能力(中级) 100 60
中药学专业实践能力(初级) 100 60 中药学专业实践能力(中级) 100 60
制药专业实践能力(初级) 100 60 制药专业实践能力(中级) 100 60
药学专业知识(初级) 100 60 药学专业知识(中级) 100 60
中药学专业知识(初级) 100 60 中药学专业知识(中级) 100 60
制药专业知识(初级) 100 60 制药专业知识(中级) 100 60
药事管理与法规(制药)(初级) 100 60 药事管理与法规(制药)(中级) 100 60

二、自2016年起,我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原则上都按照试卷满分的60%确定,如无特殊情形,不再另行通知。

三、请各级人事考试部门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公布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及做好考后审核、证书发放等各项后续工作。

广东省其他地区请参考以上信息。

更多卫生资格考试信息:

2017年卫生资格考试题库下载

2017年度卫生资格考试报名入口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版权申明 -诚聘英才 - 网站地图 - 网络课程 - 帮助
医学全在线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6-2046, MED126.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12017320号
百度大联盟认证绿色会员可信网站 中网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