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做好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县直各医疗卫生单位,有关社会医疗机构:
根据赣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卫生人才评价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赣市卫健考务字〔2019〕9号),现就我县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卫生人才评价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报名条件
1.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2.报考初级士(药、技)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医学及相应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师(药、护、技)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1)取得医学及相应专业中专学历,担任药、护、技士职务满5年;
(2)取得医学及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3)取得医学及相应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4.报考中级(医、药、护、技)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1)取得医学及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2)取得医学及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6年;
(3)取得医学及相应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4年;
(4)取得临床医学及相应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2年;
(5)取得临床医学及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2)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3)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4)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
(二)报名管理
1.网上预报名
自2019年12月24日起至2020年1月13日止。
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预报名,生成、打印《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申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所在地)审核盖章。
2.现场确认
(1)时间:2020年1月6日-1月10日(节假日除外)
(2)地点:县卫健委二楼人事科教股,联系电话:0797-3571009。
(3)提交材料:①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所在地)审核盖章的《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报名点审核后退回考生本人);③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报名点审核后退回考生本人)、学历查询证明(在学信网或江西教育网打印);④资格证、执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考点审核后退回考生本人);⑤中专学历报考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须提供聘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报名点审核后退回考生本人);⑥所在单位出具并审核盖章的工作年限证明(提供原件)。
2019年考试未通过的考生再次报名时,报考考区、考点、专业、级别、工作单位等信息不变,报名系统将自动确认,不需到报名点递交材料确认。
3.考生缴费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13日。
江西省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用网上缴费的方式收缴考生考试费用。请考生务必在考区通过资格复核后进行网上缴费(如考生为历史考生,系统自动确认后,考生即可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
(三)准考证打印
自2020年5月8日起至2020年5月31日止。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方式和时间
(1)护理学初级(师)专业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日 期 |
时 间 |
基础知识 |
5月23日 |
9:00—11: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4:00—16:00 | |
专业知识 |
5月24日 |
9:00—11:00 |
专业实践能力 |
14:00—16:00 |
(2)其他116个专业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日 期 |
时 间 |
基础知识 |
5月23、24、30、31日 |
8:30-10: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0:45-12:15 | |
专业知识 |
14:00-15:30 | |
专业实践能力 |
16:15-17:45 |
(五)成绩发布及成绩单打印
考后两个月,中国卫生人才网将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有效证件号查询成绩,并下载打印成绩单。
二、2020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
(一)考务工作由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颁发考试合格人员省专业技术资格电子证书,市卫生健康委、市人社局负责考生报名资格审核。
(二)考生报考条件等按照江西考区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通知》(赣卫考办字〔2019〕3号)规定执行。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即考生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同一专业4个科目考试合格,方可取得相应级别的专业资格。
(三)考试方式、专业、科目及时间安排
1.考试专业
专业代码 |
考试专业 |
131 |
临床医学工程技术(初级士) |
151 |
临床医学工程技术(初级师) |
152 |
卫生管理(初级师) |
171 |
临床医学工程技术(中级) |
172 |
公共卫生管理(中级) |
173 |
医院管理(中级) |
2.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考试科目 |
日 期 |
时 间 |
基础知识 |
5月30日 |
8:30-10: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0:45-12:15 | |
专业知识 |
14:00-15:30 | |
专业实践能力 |
16:15-17:45 |
卫生人才评价考试继续采用人机对话考试方式,公共卫生管理(中级)和医院管理(中级)专业共用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和专业知识科目试卷。
(四)报名管理
1.网上预报名
2020年1月7日起至21日止。
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预报名,网上生成、打印《2020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申报表》,申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所在地)审核盖章。
2.现场确认
(1)时间:2020年1月16日-1月20日(节假日除外)
(2)地点:县卫健委二楼人事科教股,联系电话:0797-3571009。
考生持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同等材料到县卫健委进行现场确认。
3.考生缴费
我省2020年度卫生人才评价考试采用网上缴费的方式收缴考生考试费用。2020年3月1-13日期间开通网上缴费功能,请考生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通过考区资格审核的考生务必在此期间完成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
(五)准考证打印
2020年5月15-30日期间,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
(六)成绩发布
江西考区接收到国家下发的卫生人才评价考试成绩后,将在江西卫生健康人才人事网(www.gwrcw.com)公布考试成绩。
三、其他事项
(一)报名参加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卫生人才评价各级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19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报名条件中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正规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
(二)报名人员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见附件)、《卫生人才评价考试专业目录》中选择报考相应专业类别。自2020年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原理化检验技术初级(士、师)和微生物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类别合并为卫生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代码为109、211)专业类别。
(三)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以及392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
(四)根据《关于印发江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卫科教发〔2014〕10号)要求,凡2020年及以后毕业、按规定纳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学类专业(指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中医学类和中西医结合类,下同)人员,申报中级医学类专业考试,须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五)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六)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
(七)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即考生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
2019年理化检验技术初级(士、师)和微生物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考试未通过的考生,成绩继续进行滚动管理,剩余未通过的科目须在2020年报考卫生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相对应的科目
(八)按照《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国办发〔2018〕8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公安部等25部门关于印发<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享有相关待遇的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3号)要求,做好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持有中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员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工作。
(九)根据《关于重新核定卫生资格类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赣卫财务字〔2018〕6号),2020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卫生人才评价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70元。
2019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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