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县(市)及开发区人社局,市直各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社办发〔2019〕16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成绩管理办法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共设“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4个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
二、报名
凡符合原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和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全省性职业资格及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黑发改价格函〔2019〕138号)规定,本次考试收费标准为:人机对话考试每人每科加收75元、纸笔考试每人每科加收70元。
(一)网上预报名
报名考生按时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或哈尔滨市人事考试网(http://hrb.hljrsks.org.cn/)“网上报名”栏目,按照网上报名系统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在网上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照片,从网上直接打印申报表(供现场确认时使用,注意:考生须在申报表指定位置手写联系方式、签名)。
考生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选择报考相应专业类别。参加过2019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请填写2019年度使用的档案号或姓名、证件号,以保证您的成绩能够正常滚动,如不填写,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成绩的滚动合并。(参加过2019年度考试的考生,输入的姓名和证件编号与2019年度完全一致时,系统将不再提醒输入档案号,直接根据成绩滚动管理的原则,自动提示考生本年度应报考的专业科目)。
2002年(含)以后取得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考生请务必准确填写学历编号,以便考试管理机构通过学信网查询学历证书的真伪。
港澳台考生可使用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报名;持有中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员使用永久居留证报名。
军队卫生人员不实行网上报名,由团级以上单位负责报名组织工作,师级以上单位负责对军队卫生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原农垦总局、森工总局考点考生网上报名时请选择省直考点。
(二)现场确认
哈尔滨市考区的考生网上预报名成功后,考生须按时到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交报名材料(申报表、毕业证、资格证原件),
单位人事部门的负责同志将打印完整的《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情况统计表》加盖公章并携带考生报名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各区、县(市)所属的单位,由人事部门统一到所属区、县(市)的审核地址进行现场确认;市直各单位由人事部门的负责同志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到哈尔滨市考试中心进行现场确认。
哈尔滨市各区、县(市)现场资格审核地址和咨询电话
道里区 |
道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科 |
道里区安化街103号223室 |
84504155 |
南岗区 |
南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
南岗区宣化街451-4号402室 |
82528149 |
道外区 |
道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科 |
道外区南康街54号道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19室 |
88984198 |
平房区 |
平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 |
平房区新疆西路2-1号3楼 |
86509377 |
松北区 |
松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福利科 |
松北区创新一路625号606室 |
88106166–6415 |
香坊区 |
香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科 |
香坊区联草街9号民生大厦412室 |
51895795 |
呼兰区 |
呼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
呼兰区公园路20号508室 |
56889981 |
阿城区 |
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工作科 |
阿城区金龙路7号313室 |
53767575 |
双城区 |
双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科 |
双城区东直路128号312室 |
53129040 |
依兰县 |
依兰县卫生健康局 人事股 |
依兰镇三姓路北段东侧三楼 |
57222202 |
方正县 |
方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办 |
方正县方正镇城北滨水新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5008室 |
57116059 |
宾县 |
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职称办 |
宾县迎宾路1号政府大楼二楼222室 |
57915776 |
巴彦县 |
巴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 |
巴彦县太平街36号人社局四楼 |
56058531 |
木兰县 |
木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 |
木兰县奋斗路1号政府办公大楼215室 |
57085017 |
通河县 |
通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
通河县大通河大街410室 |
57422408 |
延寿县 |
延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
延寿县西同庆街189号310室 |
53018270 |
尚志市 |
尚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股 |
尚志市尚志大街5号市政府213室 |
53322022 |
五常市 |
五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管理股 |
五常市亚臣路563号409室 |
53523290 |
考生在进行现场确认时,新报考生或级别、专业与往年相比有变动的考生须提交申报表和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以及392专业的人员,还须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2019年度考试未通过考生,报考考区、考点、档案号、报考专业、报考级别、毕业学校、学校备注、毕业时间、毕业专业、学位、学制、最高学历、学历证书编号、单位名称、单位所属、单位性质相关信息无变化者,只需上传照片后点击提交报名信息,系统会提示自动确认,无需到现场递交材料确认,自动确认后考生可直接进行网上缴费。网报系统未自动确认的老考生(2019年度已报考、且在2020年度报名同考区同考点同专业同级别的考生)只需携带打印的申报表及上年度准考证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请考生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状态。
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实、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三)网上缴费
经现场确认合格并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须按时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或哈尔滨市人事考试网(http://hrb.hljrsks.org.cn/)“网上报名”栏目按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
注意: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网上缴费后,考生如需收据,请按规定时间到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须按时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或哈尔滨市人事考试网(http://hrb.hljrsks.org.cn/)“打印准考证”栏目自行打印准考证。(注意:请务必在本人报考专业考试时间之前打印,以免错过考试)。
考生打印准考证后,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在准考证打印截止日期前与哈尔滨市考试中心联系。
(五)网上查询成绩、合格标准
考生须按规定时间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或哈尔滨市人事考试网(http://hrb.hljrsks.org.cn/)“成绩查询”栏目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有效证件号进行成绩查询,并下载打印成绩单(注意:成绩单逾期无法补打和补办,请考生打印后妥善保管)。
(六)考试注意事项
各专业答题方式详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具体机考专业的考试时间安排由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护理学(师)专业各科目试卷均有条形码标识,该专业考生必须将本人试卷封面上的条形码揭下,粘贴于答题卡上的指定位置,未按规定正确粘贴条形码者成绩以零分处理。
(七)领取证书
考生通过哈尔滨市人事考试网(http://hrb.hljrsks.org.cn/)“成绩查询”、“合格标准”栏目查询成绩、合格标准及打印成绩单确认本人合格后,请关注“证书办理”栏目,按网站通知要求办理证书。
以上操作均须按《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规定时间完成。
三、其他
1.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2.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号)有关规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疆、西藏及四省藏区等艰苦边远地区可放宽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
3.按照《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国办发〔2018〕8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公安部等25部门关于印发〈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享有相关待遇的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3号)要求,做好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持有中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员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工作。
4.自2020年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见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操作流程)中原理化检验技术初级(士、师)和微生物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类别合并为卫生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代码为109、211)专业类别。
2019年理化检验技术初级(士、师)和微生物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考试未通过的考生,成绩继续进行滚动管理,剩余未通过的科目须在2020年报考卫生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相对应的科目。
哈尔滨市考试中心
2019年12月20日
卫生资格热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