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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雅医院第二附属医院发布2019年全国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通知。通知内容为2019年全国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安排。现场确认的时间、地点和需要提交的材料另行通知。请注意相关通知。
关于做好2019年全国初中卫生专业技术(医、药、护、技)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2019年全国卫生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报名参加2019年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取得学历学位的日期、在本专业工作年限和在现岗位工作年限均计算至2018年12月31日。请参考标准。不符合条件者不得报考。
(一)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包括护士、药师(教师)、技师(教师)。医师(师)职称考试与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合并。取得医师(师)职称,必须参加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1.报考药师、技术员:2018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中专及以上学历者直接报考。
2.报考护士、药师、技师:
(1)中专学历:相应专业毕业,取得护士(医、技)职称,在现工作岗位工作满5年(聘用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
(2)大专学历:护士、药师、技师等相应专业毕业,从业满3年(就业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
(3)本科或硕士:可直接申请相应专业毕业。
(二)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包括主治(管)医师、主管护士、主管药师、主管技师。
1.中专学历:相应专业毕业,从事医学(药学、护理、技术)教师工作满7年(2011年12月31日前取得初级教师职称);
2.大专学历:相应专业毕业,从事医学(药学、护理、技术)教师工作满6年(2012年12月31日前取得初级教师职称);
3.大学本科学历:相应专业毕业,从事医学(药学、护理、技术)教师工作满4年(2014年12月31日前取得初级教师职称);
4.硕士或学位:相应专业毕业,从事医学(药学、护理、技术)教师工作满2年(2016年12月31日前取得初级教师职称);
5.博士:可以报考相应专业的博士。
二.现场确认需提交的信息
1.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有效期内双面复印件);
2.《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网络报纸印刷);
3.《2019 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见附件1,表格内容请用电脑打印,承诺书须由考生本人用黑色钢笔签名)
4.《登记表》照片一栏贴1寸照片,与《申请表》一致。
5.学历学位网站的检查页面或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首次申请非全日制教育的,需提供本人现学历学位及之前全日制教育网站检查页面或证书复印件。
(1)专业技术人员能提供网上查验的,不再需要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我将在指定的网站上查看学历和毕业证书,并提供检查
2008年9月1日以后取得学位的,提供“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简称学位网)学位查询页面;之前已经取得学位的,可以在学位网申请免费学位验证服务后提交相应的检查页面。(请确保至少有3个月的检验有效期)
2005年6月以后(含2005年6月)省内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的,提供“省教育厅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查询系统(http://zcc.hnedu.cn/zzfind/)”的查验页面。
2015年以后的技工院校毕业生,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毕业证书查询系统(http://www.jxzs.mohrss.gov.cn/)”的查阅页面。
(2)在指定网站无法准确查询。
询的学历学位和毕业证书,可不提供证书原件,只需提供证书复印件:6. 报考专业的下一级资格证书复印件。报考专业代码为301(含)至365(含)以及392专业的考生,还须提供与报考专业执业类别、注册范围相一致的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和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申报初级护理师(专业代码为203~204)须提交护士资格证书和护士注册证书复印件;申报中级护理类考试(专业代码为368~374)须提交护师资格证书和护士注册证书复印件;由单位直接聘任护师后报考中级的考生,须提供相应聘文复印件。
7. 报考专业对工作年限有要求的需提供相应合同、聘书(聘文)的复印件或单位相关证明,其上应写明所聘岗位及职称,下一级资格聘任年限不得低于申报条件中规定的年限,聘任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
8. 转岗报考人员须另提供现任岗位2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单位相关证明,其写明的工作岗位须同申报专业一致。
三、注意事项
1. 先自行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www.21wecan.com),网上报名日期:2019年1月15日-2019年1月25日。
2.请正确填写表格内各项内容,确保打印的申报表内容与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最终修改的信息一致,如网上修改,须重新打印申报表。
3.请严格按要求准备照片、粘贴照片并写好名字。因报考人数众多,表格请填写好后上交,勿带至现场填写。
4.每位报考者的证件及表格等需统一用大信封装好,外面注明科
室、姓名、联系电话及报考的级别(初级或中级),以科室为单位统一提交。
5.如以前未参加全国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不能报考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往参加过全国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资格证书系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者,才可报名参加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6.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科目的成绩按报考专业继续实行连续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考生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即为该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
7.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及需提交材料另行通知,请关注相关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