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医师
药师
护士
卫生资格
高级职称
住院医师
畜牧兽医
医学考研
医学论文
医学会议
考试宝典
网校
招聘
最新更新
网站地图
全国|北京|天津|河北|山西|湖北|江苏|安徽|山东|上海|浙江|江西|福建|湖南|吉林|广东|河南|四川|重庆|辽宁
更多>>
您现在的位置: 医学全在线 > 卫生资格 > 报名时间 > 正文:黑龙江关于2022年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公告
    

黑龙江有关2022年度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关于问题的公告

热点信息推荐

免费课程

考试大纲相关政策解读下载考试

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已发布关于2022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容如下:

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考办〔2021〕2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卫才考办〔2021〕10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22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成绩管理办法

卫生职业资格考试由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四个科目组成。分数实行两年周期的滚动管理方式。连续两个考试年度通过同一专业四门科目考试的,可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不同专业(包括专业和辅修专业)的考试合格分数线不作为同一专业计算。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期限内报名参加其余科目考试时,必须使用原档案号。

二、报名事项

登记要求

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详见黑龙江人事考试网www.hljrsks.org.cn“报考条件”栏目)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二)操作流程

报考人员可通过黑龙江人事考试网(www.hljrsks.org.cn)或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完成网上预报名、现场确认、缴费、打印准考证等操作(操作方法和步骤见黑龙江人事考试网“操作流程”栏目)。

报考网上预报名时,报考人员按照属地原则选择报考“考点”。其中,哈尔滨市省直单位报考人员直接选择所在省,其他报考人员按属地选择所在市(州)。省、市(地)级考试管理机构负责相应报考人员的资格确认管理。

(三)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全省性职业资格及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黑发改价格函〔2019〕138号)、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承担的职业资格和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黑社函〔2019〕126号)规定,本次考试收费标准为:人机

(四)相关事项

1.根据《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5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3号)相关要求,在新冠肺炎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在符合相应报名条件的基础上晋升高级职称的,可提前一年申请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人员,晋升高级职称的,可直接报考。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范围按《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中发明电公司〔2020〕10号)规定执行。享受上述提前申报的人员原则上只能享受一项优惠政策。

2.按照《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国办发〔2018〕8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公安部等25部门关于印发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享有相关待遇的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3号)要求,做好港澳台省居民和持有中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人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

3.自2022年起,初级(教师)和中级考试将增加视光技术,专业代码为216和393

职业卫生(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311、314、360、363)专业类别,相应专业报名人员请提前做好报考计划安排。

三、考场(试室)设置

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由各考点分别设置考场(试室),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疫情防控

考点考试管理机构应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做好考试相关工作的要求,在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的统一安排部署下,做好考试组织各阶段的疫情防控工作,做好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各市(地)要按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印发〈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管理规定〉的通知》(卫考办函〔2015〕1号)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规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31号令)的要求,按时完成有关考务工作,严格落实安全保密措施,严肃考风考纪,坚持以人为本,做好报考人员服务,同时落实好疫情防控政策,确保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安全顺利进行。

以上“黑龙江关于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内容由医学全在线小编整理,更多2022卫生资格考试动态及政策解读欢迎关注医学全在线!

推荐阅读:

全国2022年卫生资格考试报名现场确认时间、地点、资料汇总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版权申明 -诚聘英才 - 网站地图 - 网络课程 - 帮助
医学全在线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6-2046, MED126.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12017320号
百度大联盟认证绿色会员可信网站 中网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