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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现在的位置: 医学全在线 > 卫生资格 > 报名时间 > 正文:关于2020年山东省济宁市初中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试工作的公告
    

山东济宁2020年度初中级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关于问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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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考试大纲的考试相关政策解读

山东济宁2020年初中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已公布。为了帮助你理解,医学在线收集如下:

建议:通知!中国卫生人才网2020年卫生资格考试定于9月12日、13日、19日、20日、26日、27日!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0年度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函〔2019〕8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2020年初中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时间和成绩管理

(一)考试科目和时间

2020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及考试办法见附件1。考试采用人机对话和纸笔两种方式进行。

1.初级护理(师)专业采用纸笔答题方式进行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和时间

基础知识

5月23日

900-1100

相关专业知识

1400-1600

专业知识

5月24日

900-1100

专业实践能力

1400-1600

2.其他116个专业都是人机对话测试。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和时间

基础知识

5月23日、24日、30日和31日

830-1000

相关专业知识

1045-1215

专业知识

1400-1530

专业实践能力

1615-1745

(2)绩效管理

根据相关规定,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专业科目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方式。考生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门科目的考试,即可获得职业资格证书。不同专业(包括专业和分专业)之间各科考试成绩不得合并为同一专业。参加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期限内报名其余科目时,必须使用原档案号。如档案编号不填或填错,不能合成考试成绩,本人承担相应责任。对在有效期内通过单科考试,因工作变动在我省或外省通过本专业剩余科目考试的,由流入地进行数据综合统计,发放本专业本地合格证书。

二、有关报名政策及条件

(一)符合原卫生部、人事部颁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号(任伟发〔2000〕462号)、《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号(任伟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专业类别的考试(详见附件2)。

(二)根据《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民部发〔2006〕69号)和《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鲁发〔2003〕3号)的有关规定,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医生、护士,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全科和社区护理专业考试。

(三)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学教育协作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的意见》

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号)有关规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疆、西藏及四省藏区等艰苦边远地区可放宽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

(四)报名参加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五)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以及392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

(六)根据《关于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人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卫人字〔2015〕17号)的有关规定,2013年以后(包括2013年)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招聘的从事临床类专业岗位的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自2016年(中医临床类专业自2018年)起报考相应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必须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2013年以前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招聘的从事临床类专业岗位的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报考临床医学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仍按原规定执行,即已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机构的医师须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未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机构的医师可不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部门另有规定的仍按其规定执行。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者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可提前1年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

(七)按照《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国办发〔2018〕8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公安部等25部门关于印发<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享有相关待遇的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3号)要求,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持有中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员可按规定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八)自2020年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原理化检验技术初级(士、师)和微生物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类别合并为卫生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代码分别为109、211)专业类别。

2019年理化检验技术初级(士、师)和微生物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考试未通过的考生,成绩继续进行滚动管理,剩余未通过的科目须在2020年报考卫生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相对应的科目。

(九)根据《关于印发〈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的通知》(卫人发〔2000〕462号)、《关于<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卫人发〔2001〕164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等有关法规,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是“从事医师工作”的必要条件。未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前的工作经历、规范化培训以及全日制学习期间的各类实习,均不能作为“从事医师工作”经历。

(十)军队卫生人员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另行通知。

三、 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统一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为便于考试报名和相关工作的统一开展,应试人员须通过中国卫生人才网(网址: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和成绩查询。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4日-2020年1月13日。

应试人员应认真阅读报名有关文件和提示,如实填写、提交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等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我市应试人员选择济宁作为报考考点。应试人员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二)现场确认、资格审查工作按属地原则进行。

报名时,系统将对被检索为历史考生的应试人员实行自动确认,系统自动确认后应试人员即可直接进行网上缴费,无需进行现场确认。

未被系统自动确认的应试人员均须进行现场确认,我市定于2020年1月7日至2020年1月16日进行现场确认。

应试人员填报并确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通过报名系统打印《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经单位审查、盖章后,按属地原则,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所属报名点(附件3)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应试人员现场确认时提供的材料应包括:

1.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单位签署报考意见并盖章的《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

3.应试人员本人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

4.报考中级资格须按照报考条件规定,提供所需的初级资格证书或执业医师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

各报名点要严格报名审查工作,认真审查报考资格和有关证件,留存并妥善保管应试人员报名材料备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考务管理系统中予以确认,全部确认完成后将数据提交至考点。考试机构审核完毕后提交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进行审核,对报考条件存疑的应试人员信息退回我市重新审查,相关报名点须按要求配合做好复查。

(三)应试人员应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并在规定时间范围内进行网上缴费。历史考生自动确认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截止日期为2020年3月13日,网上缴费成功且资格审核通过方可参加考试;其他考生现场确认通过后,请于2020年2月28日-3月13日期间登陆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核状态并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

请各报名点在审查确认现场注意提醒应试人员按时进行网上缴费,避免因逾期未缴费影响参加考试。

(四)应试人员参加考试前须及时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系统开放时间为2020年5月8日至5月31日。

四、 收费标准

根据《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三项考试考务费标准的通知》(卫人才发〔2016〕66号)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18〕231号)文件规定,卫生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费每人每科70元。

各报名点要精心组织,严格按照计划安排,做好有关工作,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

1.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2.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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