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事局,市直各单位、各有关单位人事(职改)部门:
根据人事部有关文件精神,经与市药监局商议,现将我市2009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09年10月17日
上午0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14:00—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2009年10月18日
上午0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14:00—16:30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二、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它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三、考试成绩管理www.med126.com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为滚动管理。考试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四、考试报名
2009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我市统一实行网上填报信息、现场审查报名资格、现场缴费。
(一)所有考生须在2009年5月1日9:00至26日24:00,登陆武汉人事考试网(WWW. whptc.org),填写报考信息,上传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电子彩照(jpg格式,照片大小在8Kb-10Kb之间,五官轮廓清晰,占满图片框)。
(二)首次报考的人员和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在网上完整提交报名信息后,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1份,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盖章),携带本人毕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工作证、身份证等有关证件,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现场缴费。
(三)已参加过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老考生,凭档案号通过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1份,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点现场确认并缴费。
(四)2009年5月21日至27日(节假日除外),市执业药师考试办公室在市人事考试报名点(市人事局右侧)受理执业药师考试报名资格审查、现场缴费。
五、其他有关事项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鄂价费字〔2005〕266号文件规定,考试报名费每人每科60元。
10月12日—16日,考生可登陆武汉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无上网条件者可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点借用设备报名。
武汉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九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