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医师
药师
护士
卫生资格
高级职称
住院医师
畜牧兽医
医学考研
医学论文
医学会议
考试宝典
网校
招聘
最新更新
网站地图
您现在的位置: 医学全在线 > 执业药师 > 综合信息 > 药事法规 > 正文:2013年药事管理与法规: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罚则
    

2013年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罚则

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第六章 罚则 

第二十九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按《食品卫生法》第四十五条进行处罚。 

(一)未经卫生部按本办法审查批准,而以保健食品名义生产、经营的; 

(二)未按保健食品批准进口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www.med126.com,而以保健食品名义进行经营的; 

(三)保健食品的名称、标签、说明书未按照核准内容使用的。 

第三十条 保健食品广告中宣传疗效或利用封建迷信进行保健食品宣传的,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卫生部《食品广告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三十一条 违反《食品卫生法》或其它有关卫生要求的,依照相应规定进行处罚。

 

更多执业药师考试信息:

2013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平台

2013执业药师考试仿真题库免费下载

医学全在线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6-2046, MED126.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12017320号
百度大联盟认证绿色会员可信网站 中网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