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浙考发[2013]28号
各市和义乌市人事(人力资源)考试办公室,省直和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30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为做好2013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定于10月19日至20日进行,具体时间及科目为:
10月19日 上午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2:00-4: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20日 上午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2:00-4:30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二、试题题型和答题要求
各科目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三、报考条件和获得证书的条件
报考条件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报考条件”栏目。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报考2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四、报名程序及要求
考试采用网络报名、单位初审、现场报考条件审查、网上交费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于6月12日至26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同时上传电子证件照片。电子照片规格要求及处理帮助和网上报名咨询电话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
首次报考人员填写完成“报名表”后,请务必认真核对所填信息,确认准确后下载打印(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同时打印“网上交费通知单”。并在“报名表”上诚信声明处签名,经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同意盖章后,于6月25日至27日,按属地原则到设区的市(含义乌市)人事考试机构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报考条件审查(联系电话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在杭的省部属单位(省部属单位的区分请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问题解答”栏目)的报考人员到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楼大厅(杭州市莫干山路文北巷27号,电话0571-88903261。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进行现场报考条件审查。
现场进行报考条件审查时,须提交报名表、网上交费通知单、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年限证明(附件1),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需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相关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职务聘任书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军官证)复印件各1份。台湾居民还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