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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考试报名条件证明

附:样表一:
重庆市执业药师考试报名条件证明
姓 名
张 三
学 历
本科
所学专业
药学
毕业时间
2008年7月
参加工作时间
2008年7月
现有专业技术资格
从事相关工作年限
7
工作单位
XX单位
联系电话
86868835
考生所在单位意见:
情况属实
(盖章)  2014年 6 月 6 日
审核部门意见:
考生不填
(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1、“考生所在单位意见”由考生所在单位签注考生所填内容是否属实的意见并盖章。
2、“审核部门意见”由发证机关审核,考生不填。
3、本证明必须是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复印件无效。
4、办证人员按照样表填写自己的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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