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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河北承德执业药师考试报名时间6月25日至7月15日

关于做好2015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各县、自治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人事考试局《关于做好2015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仁济考发〔2015〕36号)精神,为做好2015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5年执业药师考试定于10月17日、18日举行,考点设在本市。

二、我市采取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时间为:6月25日至7月15日17时30分.报考人员可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zg.cpta.com.cn)或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选择相应入口进行报名。我市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7月26日17: 30。

考生从报名平台下载身份证照片审核工具软件,使用软件自行审核上传的报名照片。只有审核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

考生网上报名并按要求上传照片,报名后填写报名信息,保存并提交,及时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持打印好的报名表2份,相关证明(学历证、学位证、药学或中医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等)原件2份、复印件2份。),由市内各单位按工作单位属地原则征收。各县区到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培训考试中心(2015年7月16日都市府街16号原邮局工会大楼103室)报名人员现场资格审查完毕后,我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工作人员将当场明确告知网上缴费时间。考生在通知时间内网上支付考试费,完成报名。

我市考试中心不再当场收费,全部网上缴费。申请人应准备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进行网上支付。为防止因报考人员银行卡所属银行网站平台完成缴费,但因技术原因费用未到账导致报名失败,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在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于7月26日17: 30前登录考试报名平台,查看“缴费状态”。如果显示“支付成功”,则注册完成;如显示“未支付”,请及时联系银联电子支付客服电话95534-6,重复支付两次不可取。已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登录考试报名平台查询“缴费状态”,最终缴费不成功,导致报名失败的,由报考人员承担相关责任。

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申请人,还应提交部分科目免试表(附件1)2份及相关免试材料(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上岗证或证书、药学或中药学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2份。)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有些科目免试表可以从网站下载,手工填写。

申请人需按以下要求准备申请材料:申请表、部分科目免试表、工作年限证明及相关证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并由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签字;工作年限证明采用《标准证明》(附件2,可从报名网站下载);如果需要累计不同单位的工作年限以满足申请条件

请本市考生详细阅读以下内容:1。申请人有义务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条件判断自己的资格,符合条件才能申请。考试前后,市、省、国家逐级进行报名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因学历不实、工作单位不实、学历不实、专业不实、专业工作年限不足等原因,应承担相应责任。2.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以外的其他学历不作为申请学历的依据。3.全日制学历申请人未毕业实习期间的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4.填写工作单位时,应填写申请人全日制、全薪劳动关系所在的用人单位名称,不得填写非全日制单位名称,在非全日制单位的工作年限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5.如果某些科目的免试材料未能通过复试,但符合申请全科的要求,则只修改申请级别。今年不再增加考试科目,剩余科目明年再申请。6.申请人应按有关要求提供申请材料,并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的,考试管理机构将予以没收,并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利;申请人未能提供证件原件或材料不足的,考试管理机构不予受理。

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考生,今年考试将网上打印准考证,考试机构不再发放。10月9日至10月15日,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加考试。

三。凡符合原人事部、国家医药产品管理局《关于印发和的通知》(人发〔1999〕34号)规定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执业药师的注册条件如下: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工作满七年。

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工作满五年。

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工作满三年。

4获得药学、

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5 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免试条件及科目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二)两个科目。

1 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 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四、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分药学和中药学两类,每类包括4个考试科目。

药学类考试科目包括: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中药学类考试科目包括: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药事管理与法规为共同考试科目。

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规定两年为一个考试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只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五、根据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笔试费每人每科53元。

六、2015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将使用新发布的2015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第七版)。

七、考试结束后将对考试答题信息进行雷同监测,如被认定为雷同试卷,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

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等作弊行为,并且防范他人抄袭,杜绝试卷雷同。

八、考试合格人员可登录河北医药教育网查询办理资格证书有关情况,联系电话:0311-67305793.

附件:

1、2015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

2、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附件下载

承德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

二○一五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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