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医师
药师
护士
卫生资格
高级职称
住院医师
畜牧兽医
医学考研
医学论文
医学会议
考试宝典
网校
招聘
最新更新
网站地图
您现在的位置: 医学全在线 > 执业药师 > 报名时间 > 正文:报名2023执业药师考试“告知承诺制” 考生可自行撤回承诺!
    

2023执业药师考试报名“告知承诺制”,考生可自行撤回承诺!

2023年执业药师考试继续沿用中国人事考试网发布的《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办事指南》相关内容,其中有些内容值得每位执业药师考生重点了解。 小编已经将这部分的内容显示为红色,考生请注意显示为红色的内容。

一、办事事项名称

报名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资格考试)。

二、设定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 2020 ) 42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部本级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人社屋发) 2020 ) 110号)。

相关职业资格制度的规定或考试(评估)实施办法。

三、办理条件

符合相关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四、办理方式

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考生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

申请资格考试有虚假承诺行为的,以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人社部令第31号)规定,有严重违纪行为或者特别严重违纪行为,并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内的,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一)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方式

1.3358www.Sina.com/充分了解报名前满足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生承诺的内容、不承诺可能承担的责任、考试组织机构核查权限和考生合作义务等,http://www

2 .考生在报名开始前可通过报名所在省级考试组织机构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获得以下内容:

(一)考试名称、考试科目、报考条件等;

)2)报名及支付时间、资费标准、联系方式等;

)3)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相关告知事项,包括证明内容和资料要求、考试组织机构核查权限和考生合作义务等。

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

)1)知道告知事项

)2)符合报考条件

(3)报告的信息真实客观。

)4)愿意接受试验组织机构的核查,承担不确切承诺的法律责任,接受处理。

4 .考生承诺后,未缴纳报名截止前,撤回网上报名系统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承诺后,考生应当按照报名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宜。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考生撤回承诺的,本年度本次考试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二)未选择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或告知承诺制的处理方式

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考生,应在报名前充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试组织机构核查权限和考生合作义务等,本人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填写信息后,向报名单位申请

3.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包括:

点击查看详情

(注)标记的职业资格考试名称以修订后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

撤回承诺

考试组织在考试前、考试中、考试后对考生的承诺内容进行检查。

(一)网上审计

1 .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在线核查考生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 检查结果将在提交信息后24小时内反馈。 检查完成后,考生请继续报名。

2 .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在线核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符合特定条件的情况。 检查完成后,考生请继续报名。

(二)现场核查

1 .符合以下情况的考生必须接受现场核查:

)1)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处理时

)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

)3)撤回承诺申请的;

)4)身份、学历、专业等信息不能在线自动核查或核查不合格的。

2 .考试组织机构可以要求考生提交相关的纸质证明材料。 另外,也可以采用在网上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的方式辅助现场核查。 考生应当通过报名所在省级考试组织机构的有关公告,了解具体核查时间、地点、提交证明材料的方式和要求等内容。

(三)免检

1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免检。

(一)已经承诺的;

)2)身份、学历、专业等信息全部在线自动核查的;

)3)资格考试诚信档案没有记录的。

2 .对免检人员,考试组织机构采取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

式实施日常监管。监管的具体方式与相关要求由省级考试组织机构确定。

(1)随机抽查。考试组织机构将按一定比例进行随机抽查,重点核查报考人员的践诺情况。

(2)重点监管。考试组织机构将对报考免试级别且无法在线核查免试相关证明材料,或被社会监督举报的报考人员进行重点监管,要求报考人员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智慧监管。考试组织机构将通过大数据比对、人工智能技术、特定条件判断等方式进行智慧监管。

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四)社会监督

对于核查难度较大的证明材料,考试组织机构将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示相关人员承诺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七、不实承诺的处理

考试前,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考试后,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

报考人员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八、办理流程

九、适用范围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或与其他机构共同组织的资格考试报名工作。

十、实施主体

各级考试组织机构,包括各级人事考试机构、有关行业部门、协会学会等。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试报名统一部署,省级考试组织机构负责当地考试报名组织实施。

十一、办理时间

见报名地省级考试组织机构报名公告。

十二、收费标准及依据

见报名地省级考试组织机构报名公告。

十三、咨询电话

见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及省级考试组织机构官网。

备注:以上为中国人事考试网2021年2月4日发布的《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办事指南》,如有最新通知,请考生们以最新通知为准。

以上即为“2023执业药师考试报名“告知承诺制”,考生可自行撤回承诺!”的全部内容,更多执业药师考试报名动态请持续关注医学全在线!

医学全在线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6-2046, MED126.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12017320号
百度大联盟认证绿色会员可信网站 中网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