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海东地区、各自治州卫生局,厅属医院,省医学会联办:
根据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关于青海省2005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合格线的批复》(卫医考委发[2006]1号),现将我省2005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合格线通知如下:
临床执业医师:
西宁地区:323分 海东地区:309分
海西州、海南州、海北州:307分
黄南州、玉树州、果洛州:260分
临床执业助理医师:
西宁地区:169分 海东地区:157分
海西州、海南州、海北州:152分
黄南州、玉树州、果洛州:145分
口腔执业医师:320分
口腔执业助理医师:171分
公共卫生执业医师:306分
公共卫生执业助理医师:154分
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执业医师:370分
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执业助理医师:212分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中医执业医师:378分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中医执业助理医师:212分
具有规定学历的蒙医执业医师:300分
具有规定学历的蒙医执业助理医师:133分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蒙医执业医师:300分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蒙医执业助理医师:143分
具有规定学历的藏医执业医师:294分
具有规定学历的藏医执业助理医师:138分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藏医执业医师:294分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藏医执业助理医师:138分
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355分
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177分
二○○六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