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
第9号
根据《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规定,现公告2006年医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
一、实践技能考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时间为2006年7月1日—15日。
二、医学综合笔试全国统一考试时间:
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06年9月23日、24日两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06年9月23日一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三、报名时间:2006年4月10日—25日。
四、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有关规定及考试信息可登录卫生部网站查询,卫生部网址:www.moh.gov.cn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