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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09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条件及注意事项

来源:连云港市卫生局 更新:2009-3-13 执业医师论坛

2008年全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条件及注意事项

执业医师报考条件:
一、 2008年毕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
1、 报名表、身份证明复印件。
2、 所在院校出具的考生当年毕业的证明,以及在校学习期间有相当于大学本科的一年生产实习和一年以上严格实践训练的证明。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
3、 2008年毕业,已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本科生,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在执业医师指导下连续在临床工作并考核合格的证明,同时提供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学历证明的复印件。
二、2007年本科毕业生(2007年9月30日前有试用单位)
1、报名表、身份证明复印件、学历证明复印件。
2、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证明。
三、2006年前(包括2006年)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大专生
1、 报名表、身份证明复印件、学历证明复印件。
2、 所在单位出具的在执业医师指导下执业期满二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3、 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
四、2003年前(包括2003年)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中专生
1、 报名表、身份证明复印件、学历证明复印件。
2、 所在单位出具的在执业医师指导下执业期满五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3、 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
4、 2003年以后又取得大专学历的,应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大专毕业后执业期满两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条件:
一、2007年大专毕业生(2007年9月30日前有试用单位)
1、报名表、身份证明复印件、学历证明复印件。
2、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3、2002年10月31日之前入学的大专毕业生,此前一直从事所报考专业的工作,应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在执业医师指导下连续从事临床工作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二、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
1. 报名表、身份证明复印件。
2. 在98年6月26日前经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有效行医资格证明。
3. 省中医药局考核合格并推荐的证明(可依据2007年前成绩单)。
 
资格审核注意事项:
1、 报名的各种材料中姓名、出生日期、毕业年月、身份证号是否一致。相差3个月内给报,其它情况由出错单位出具纠错证明。对姓名中音同字不同需有证明。
2、 报考类别应与试用期所从事的专业一致。中医类别专业的毕业生不得报考临床、口腔、公卫类别的医师资格。原则上在学校学什么专业、在工作(试用)单位干什么专业,则应报考相应专业类别,确因工作需要,所学专业与所干专业不一致的,如报考与所学专业不同的类别时(如临床专业报考口腔类别、妇幼卫生专业报考临床类别等),应出具单位证明,说明理由,并证明报考者确在所报专业类别的相应岗位上工作(试用)过一年以上并试用合格(这些证明原件均应保留备查)。
3、 列入我省招生计划,并取得医学类专业学历的毕业生,其学历可以作为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的依据(必须提供我省招生计划批文或相关备案资料)。www.med126.com
4、 本科以下学历,非我省户籍的考生,原则上回原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确需在我省报名者,需提供能证明其学历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资料。
5、 其它:
1)可以报考临床类的有:“乡村医士”、“社区保健专业”、“社区医学五管科”,“生殖医学”;专科以上学历的“妇幼卫生专业”、“医学美容”、“临床医学(康复医学)”、“临床医学(医学心理学)”、心理卫生专业(后两个专业临床课程应与临床专业相似)。
 2)中医类(中西医结合、医学影像),可报考中西医结合;中医学(临床医学)、中医学(医学美容),只能报中医。
  3)公卫专业、妇幼卫生保健,可报考公卫类;
4)“医学营养学”专业可以报考临床或公卫,“营养与食品卫生”专业可以报考公卫。
  5)“临床医学(临床药学专业方向)”、“临床医学(医学技术)”、临床医学(眼视光学)、 “眼视光学”、“康复专业”、“社区康复”、“医学实验技术专业”、“中医医史文献”、“中医医疗(食疗)专业”、“营养学”专业、保健推拿(美容方向)等不能报考。
对可疑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可到江苏省高校学历文凭网(www.jsbys.com.cn)查询;查不到的可要求考生到江苏省高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学历论证(南京市江东北路299号一楼)查询,该机构可出具学历证书鉴定证明。电话:025-86299240
      
送审材料要求:
1、 送审材料必须齐全,并按报名编号排好,送审时请只送一份;
2、 复印件必须清楚,第一审查者在查看原件无误后,应在复印件上签字并加盖有关印章;
3、 材料送审时应按要求将复印件贴附在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表的反面;


江苏省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ОО八年二月二十六日

2009年全国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现场确认、考试指导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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