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由各报名点确认后打印的生成编号的并经考生亲笔签名确认后的申请表);
2.近期免冠正面半身同版彩照小二寸1张(粘贴在报名表右上角,粘住一角即可);
3.考生毕业证原件;
4.考生有效身份证明(临时身份证、身份证、军官证、士官证或文职干部证)原件;
5.试用期满一年并经考核合格证明(附件4);
6.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还须提交《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及《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原件;
7.考生试用期所在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8.符合《卫生部关于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暂行规定》第六条者,应提供转正定级表原件与医士职称评审表和医士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和连续工作考核合格证明。
9.研究生报考时提供的资料:院校研究生院“临床研究生资格”证明、导师所在医疗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证明及本人入学登记表。
10.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应当到规定的考点办公室报名,还需提交下列材料:
A、除提供《出徒证》外,还需提供当地旗县卫生局出具所在单位一把
手和旗县卫生局一把手签字的学徒证明文件。
B、2009年,还要求师承人员要提供《
传统医学师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合格证明》。
11.执业医师报名费:310元;执业助理医师报名费:300元。